10月8日下午港台新聞提要:
1;法官何俊堯被黨媒批鬥放生抗爭者引投訴 司法機構裁定全不成立
2;台灣《國安法》修正案一讀通過 揮五星旗可罰5萬
10月8日下午港台新聞:
1;法官何俊堯被黨媒批鬥放生抗爭者引投訴 司法機構裁定全不成立
【希望之聲2020年10月8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在處理多宗反送中案件判被告無罪,早前遭到中共黨媒《大公》、《文匯》的點名批鬥,炮轟他審理反送中案件「放生黑暴」,隨後親共陣營群起攻擊並去信投訴。司法機構完成針對法官何俊堯的調查後,於10月8日公布有關投訴全部不成立。
何俊堯被投訴處理6宗案件,輕判被告及針對警員。當中包括香港眾志時任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和何秀儀去年3月在立法會「國歌法」公聽會上向官員抗議。3人各被判罰1千元。何官判當時刑時稱3被告作為大學生,未來必定是「社會棟樑」,應保留「有用之軀」。
總裁判官認為,看過判刑的前文後理,何官是警惕3人。言論無表達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有表面偏頗。
另一宗案件涉及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被裁定「襲警罪」不成立。何官被投訴,判決時斥訓警員態度輕佻及蔑視,猶如置身「平行時空」和「大話冚大話」。總裁判官認為,他是分析證供,並非針對警員在庭上作供的態度。
總裁判官強調指,6宗案件的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總裁判官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的職能干預任何的司法決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
2;台灣《國安法》修正案一讀通過 揮五星旗可罰5萬
【希望之聲2020年10月8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台灣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針對《國安法》提出修正草案,10月6日在台灣立法院一讀通過。該草案的新增條款,若進行違反國家認同的政治宣傳,可最高罰款新台幣10萬元;若揮舞中共五星血旗,可最高罰款新台幣5萬元。
該草案由王定宇提出,並獲得民進黨立委何欣純、周春米、蔡易餘及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等30位立委的聯署。
草案中增訂,台灣民眾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的人進行違反國家認同、或配合其統戰工作的涉有政治目的的宣傳行為,否則將處新台幣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宣傳物品。
草案還規定,若在公共場所升降、懸掛、展示、手持或揮舞中國大陸地區以及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黨、政、軍代表旗幟或標誌,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以下罰款,並要求警察機關予以取締。
草案指出,中共不僅沒有放棄武力併吞台灣的企圖,還利用台灣的民主自由制度,吸收部分團體和個人進行宣傳,以配合其以消滅台灣民主政體爲目的的對台統戰,此行爲已逾越民主國家言論自由的界線,因此應從法制上建立民主憲政的防衛機制。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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