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一:通過並充分實施制裁法案
該報告建議國會通過《制止掠奪性器官販運法案》(H.R. 7805),授權美國政府對參與器官販賣的中共官員實施簽證制裁。報告說:“針對中共侵犯人權的一切行徑,包括從侵犯宗教自由到強摘人體器官,(國會要)採取進一步的具體行動。”
“國會還應要求特別針對中共強摘器官問題進行跨機構的評估。必要時,對中共器官移植系統官員進行點名和制裁”,報告說。
對於中共迫害基督教的行徑,該報告建議美國政府依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中共統戰宗教工作局的官員,實施制裁。
另外,該報告還要求美國政府充分執行國會兩黨近日通過的系列制裁法案,包括《西藏旅行對等法案》、《 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等。
措施二:切實保護美國技術不被中共用來侵犯人權
報告建議,“對於中共參與或支持的社會信用體系和其它大規模監視系統,美國政府應該積極擴大對最終用途和最終用戶的控制;對可能用於監視並運往中國的產品和服務,美國政府應該重新評估現有的技術控制和許可政策,以確保源自美國的技術不會助長侵犯人權和公民自由。”
措施三:保證不與侵犯人權的中共官員互動
該報告建議國會審查已有9年曆史的《年度撥款法》沃爾夫修正案,確保與美國合作的公司不涉及美國已確定的直接參與侵犯人權的中共官員,確保不與這些人進行互動和合作。
該報告警告,保護關鍵技術對於保證美國國家安全和經濟競爭力至關重要。在半導體、航空航天、量子計算和人工智能等尖端領域,要確保美國技術不被對手通過各種手段獲取來進行大規模侵犯人權的行爲。
報告對中共侵犯人權做了詳盡的分析和闡述。報告說,“中共認爲,民主、人權、資本主義和獨立新聞等西方價值觀,威脅到其黨的統治…因此,中國共產黨展開宣傳攻勢,抹黑(西方價值觀)…中共是世界上最大的人權侵犯者,剝奪了14億人的基本權利。”
報告還說:“中共對人權的威脅遠遠超出其國內邊界,已威脅到美國的國家安全及其志同道合夥伴的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