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港聞提要:
1;港大連儂牆被毀 學生會向校長遞請願信 校方:不排除追究責任
2;民權監察:政府勿以國安為由鎮壓反對聲音
9月29日下午港聞:
1;港大連儂牆被毀 學生會向校長遞請願信 校方:不排除追究責任
【希望之聲2020年9月29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香港大學校園內的4幅連儂牆,於上週六晚突然被數十名操鄉音的不明人士破壞,據影片顯示,這批人聲稱「唔希望自己嘅仔女喺咁唔乾淨嘅大學入面讀書」、「我哋清理香港啲垃圾。」港大學生會譴責這些人蓄意毀壞連儂牆,於9月29日向市民發出呼籲「與暴政抗衡,拒絕自我滅聲」,學生會向校長遞交請願信。校方派代表接信及回覆,對於同類破壞行徑在校發生「深表遺憾」,強調任何組織或人士都不應擅自破壞校園設施及陳設物,校方不排除「向涉事的人士追究責任」。
香港大學學生會於臉書上指,9月26日晚7時左右,約30名語帶鄉音的狂徒蓄意毀壞大學街上的連儂牆。根據在場同學提供的影片,這群狂徒明顯有所預謀,手持大量工具,於短短幾分鐘內毀壞了學生數月以來所建立的連儂牆。此等暴行無疑侵害言論自由,學生會予以強烈譴責。
據港媒《蘋果日報》報導,26日當晚,大批中年男女突然闖入港大,在連接百周年校園及大學街,將4幅連儂牆及海報撕毀,還推倒了學生會的旗幟等,有人用雨傘遮擋拍攝者,片中操鄉音的女子還聲稱,「無大檯、無機構、無錢攞」。期間,校園的保安並沒有主動阻止,任由這批人損毀後離開。事後,有自稱「香江同心會」的藍絲專頁上載影片,「炫耀」是清拆「戰績」。
2;民權監察:政府勿以國安為由鎮壓反對聲音
【希望之聲2020年9月29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港版國安法》實施已近3個月。香港民權監察於9月28日發表首份監察報告,指國安法的罪行定義過寬,強調政府不能以國家安全為藉口,來限制市民或鎮壓反對聲音。
《立場新聞》報導,民權監察整合了由7月1日至8月底,國安法實施的情況。截至8月底,港警以國安法為由拘捕最少21人,其中僅有1人被起訴,另8人被通緝。民權直言,國安法是一條刑罰嚴苛,且罪行定義模糊的法例,質疑當局借法例恫嚇港人,收窄香港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空間。
報告指,國安法令香港出現寒蟬效應,在實施前,至少5個政治團體自行解散或停止運作;另至少8名示威者因展示,或持有印寫政治口號的物品被捕;黎智英的壹傳媒大樓被二百多名警員搜查,而警方搜查傳媒的物品,已超出搜查令的範圍。報告又指,部份私人企業,如通訊軟件Line母公司Naver和國際媒體《紐約時報》等均計劃遷出香港。
今年7月1日,唐英傑因駕駛的電單車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旗幟而被捕,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或面臨最高終身監禁的刑罰。若情況發生在過去,港府或僅以危險駕駛等罪名起訴同類案件,惟國安法通過後,當局以嚴厲的國安罪名控告當事人。民權質疑檢控的法律依據及理由,因案件不涉及任何恐怖主義或恐怖行為,當局以不成比例的罪名控告政治異見人士。
報告指,港府以國安名義阻撓遊行示威的做法,引發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的關注,特別報告員要求香港政府就國安法的「 恐怖活動行為」給予具體定義。
國安法實施後,警方最少在7個示威現場舉紫旗(警告在場人士或觸犯國安法),並隨即展開行動。民權擔心,紫旗會成為驅散遊行集會、扼殺言論自由的藉口,認為市民持批評政府口號的文宣,是和平的意見表達,不會真正威脅到國家安全。
組織強調,聯合國及國際人權標準均規定,任何政府不能以國家安全為藉口,來限制人民或鎮壓反對聲音。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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