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生觀察網報導,張海曾在6月10日作爲原告將武漢市政府、湖北省政府、武漢市中部戰區總醫院列爲共同被告起訴至武漢市中級法院,要求法院責令武漢市政府、湖北省政府及其下屬職能部門衛健委就其隱瞞疫情信息的行爲向原告登報道歉,並要求三被告承擔近200萬元的賠償。武漢中院收到起訴狀後電話告知張海不予立案,在被張海追問不立案的理由並要其按照法律出具書面裁定後,武漢中院以讓張海“自己看法律”爲由拒絕了張海的要求。
8月12日,張海又將四份起訴狀通過郵政快遞寄往湖北省高級法院。他說,“武漢市中院不按法律辦事,就電話通知不立案,那我就按照程序起訴至上一級法院,就要看看法院是怎樣辦案的,能不能保障公民訴權。”
當局隱瞞疫情 張海父親染疫死亡
據美國之音報導,張海的父親是中共軍隊退伍軍人,2020年1月15日在深圳因摔傷導致骨折。1月16日張海致電父親原單位、武漢市商業服務學院,該單位說要想公費醫療需回武漢,但未提到武漢發生疫情。
爲了報銷醫藥費,當日,他駕車把父親從廣東送回武漢動手術,17日中午直接進入武漢市中部戰區總醫院,被收治到骨科住院治療。20日做了骨科手術很成功,恢復良好。但住院後期出現發燒症狀,29日做檢測,30日確診感染中共病毒,當時張海父親已昏迷,2月1日去世。
張海表示,他後來才知道,他們到醫院時,醫院已有專門收治肺炎病人的隔離病區,但醫院並未告知他們醫院存在感染的危險,導致他和他父親都沒做任何防護。
張海認爲,父親染病與醫院未妥善提供防疫保護有關,若非當局隱瞞疫情,他也不會帶着父親回武漢治療。張海因此控告武漢市政府、湖北省政府以及武漢市中部戰區總醫院,共索償約200萬元人民幣。
張海從此走上了替亡父維權的道路。他決定起訴當局後,深圳和武漢兩地政府對其軟硬兼施,除派人上門騷擾,也曾試圖勸他放棄索賠。張海的微信、電話、微博都被監控。
此外,當局還不讓他處理父親的骨灰。面對這些來自官方的施壓,張海表示不會將他打垮,也不怕敗訴:“我決定起訴他們,就是給他們一個態度,我一定追責到底,不管甚麼樣的方式……你能關我一輩子嗎?你能把我弄死嗎?我會到處說!”
律師:武漢中院“口頭通知”不予立案明顯違法
“新冠肺炎索賠法律顧問團”成員陸妙卿律師認爲,按照《行政訴訟法》,張海向武漢中院起訴後,武漢中院應當予以立案,不予立案的應當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書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武漢中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裁定書,屬於明顯違法,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級法院起訴。“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屏障,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最基本的訴權。如果法院連當事人說理的機會都不保障,當事人到哪裏說理去?社會矛盾如果沒有宣泄口,而一味靠強壓和掩蓋矛盾,只會讓社會越來越不穩定。我們寄希望於湖北高院比武漢中院更具法治精神,能遵守法律規定,保障張海的訴權。“陸妙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