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 」定義模糊 港議員:處處陷阱 防不勝防

「國歌法 」定義模糊 港議員:處處陷阱 防不勝防

【希望之聲2020年6月8日】(本台記者斐珍綜合報導)香港立法會6月4日在爭議混亂中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本週五(12日)便將正式刊憲生效。香港政府教育局長楊潤雄聲稱,倘若教師教導學生國歌時,發生一些事情影響學校運作及他人,校方無法處理,可以找警方協助,如同盜竊及衝突事件一般。反對「國歌法」的民主派議員表示,「國歌法」處處充滿陷阱。條例中很多定義很不明確,欠缺客觀標準,港人可能防不勝防,隨時會誤觸法網。

楊潤雄局長近日接受香港電臺訪問時表示, 他希望所有港人都尊重國歌,若教師不尊重國歌,並影響到學生,就有違教師專業,那麼「教育局會就跟進處理」,亦即要給於教師相關處分。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在立法會三讀通過香港「國歌法」後表示,此法不會壓縮民衆的言論自由,只要市民無公開蓄意侮辱國歌,就不用擔心會觸法網。

香港民主派議員所提出反對理由表示,「國歌法」處處充滿陷阱。譬如條例中有關「侮辱」的定義很不明確,欠缺客觀標準,也就是港人可能防不勝防,隨時會誤觸法網而遭到罰鍰及刑罰處分。

根據香港國歌條例草案,若港人對中國(共)國歌以各種方式表達「不敬」,定罪後將被判處最高五萬港幣(約$6,472美元)罰款,最重3年徒刑。楊潤雄還表示,港府目前並無增設「國歌科」的計劃,將融入現有的音樂、常識及歷史等科目來教授。

另外,香港知名廣告人姚冠東昨天(7日)透過「臉書」指出,他6日在新界清水灣電影製片廠拍攝影片時,有一名自稱是片廠負責人的男子向他提出警告,強調不準拍攝批評中國和反政府的東西,還稱說這裏是「愛國」片廠。姚冠東認爲,港版國安法的立法授權纔剛通過,並尚未訂定「港版國安法」,可是港人創作自由就已經開始遭到打壓限制了。

黃之鋒(左)六日疑遭跟蹤偷拍,與對方爆發口角。(取自黃之鋒臉書)

此外,在「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疑遭中國男子跟蹤偷拍後,香港本土派政黨「香港衆志」祕書長黃之鋒昨天(7日)凌晨也透過臉書上傳影片,透露自己連日來遭到4位不明人士跟蹤偷拍。一支由4人組成的小組,在6日偷偷跟蹤他和南區區議員袁嘉蔚,發現後雙方爆發口角爭執,所幸無人受傷。黃之鋒指出,跟蹤、偷拍、踩線,販賣情報予國安單位,這種情形在中國並不意外,但目前「港版國安法」仍未真正落實,便開始採取針對民主派人士作全天候監控,還在香港日常生活上出現,實在令人覺得悲哀。

責任編輯: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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