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港聞提要:
1;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揚聲器襲警 判140小時社服令
2;針對多宗炸彈案 保安局長李家超指以反恐條例處理
4月24日上午港聞:
1;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揚聲器襲警 判140小時社服令
【希望之聲2020年4月24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去年7月7日九龍區大遊行結束後,警方於旺角對示威者暴力清場,泛民派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到場調停,被控以揚聲器推撞警員長盾,及揚聲器高聲喊話令警司耳朵不適。法庭早前裁定區諾軒兩項襲警罪成。周五(24日)九龍城裁判法院,判 1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聽取判決後表示,會就定罪上訴。
區諾軒上庭前表示,不評估判刑,堅信自己無罪。他說:「因為我不相信,一個完全沒有身體接觸的案件,可以構成襲警。」他直言,今次是自己的首宗案件,未來可能會出現更多案件,不知道警方何時再上門拘捕他:「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令他活在惶恐中,超出個人可承受的限度。
辯方律師在庭上為區諾軒求情,指區諾軒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他願意履行服務令以彌補過失。而被告當時只是想借議員身份,作警方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目的是淡化事件,並非要傷害任何警員。
裁判官判考慮到區諾軒初犯態度合作,願意為行為負責,以及考慮到案發的經過和警員的情況,判處他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區諾軒於去年 7 月 8 日的凌晨時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以及警司高振邦。
2;針對多宗炸彈案 保安局長李家超指以反恐條例處理
【希望之聲2020年4月24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香港近日發生多宗炸彈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4月22日表示,要提醒香港市民本土恐怖主義的冒起。又指已經要求警方運用所有嚴厲法例,包括引用反恐條例處理,或凍結涉案人士資產。
香港警察總部4月20日收到一封寄給署名警務處長鄧炳強的信件,經爆炸品處理課到場處理,信件冒煙,內藏一枚小型土製炸彈。警方指,是首次收到針對警務處長的爆炸品信件。李家超表示,自去年7月至今已有十多宗涉及炸彈的案件,有本土恐怖主義萌芽的風險。
香港《大紀元》分析指,對於香港警方的說法,並不陌生。中共在新疆問題上,也是採用相同手法,先定論新疆出現了三股勢力,包括分裂勢力、恐怖勢力和極端宗教勢力,以此進行鎮壓及抓捕,並將百萬維吾爾族人送進集中營。
分析又指,相同手法亦已在香港反送中運動中出現。中共黨媒央視和《人民日報》誣陷女救護員的眼傷是黑衣人射傷;警察喬裝成暴徒,帶頭擲磚、掟燃燒彈。先製造各種爭端衝突,再進行抹黑嫁禍,然後定性為「恐怖襲擊」,再以香港經濟繁榮安全為由進行鎮壓。
香港學者沈旭暉撰文指,政圈不時流傳,北京「必須」林鄭月娥任內完成《基本法》23條的「硬任務」,隨著港府認受性越來越低、對選舉的把握越來越小,「反正無嘢(沒什麼)好輸」,連《基本法》22條也被重新演繹,這風聲近日又再傳出來。
沈旭暉認為,以「反恐」之名,把香港內部抗爭演繹為「一國」層面,從而合理化「國家安全法」一類「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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