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眾朋友您好!歡迎您來到希望之聲廣播電臺”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節目。我是苑怡。《閱微草堂筆記》是紀曉嵐晚年所著。記錄的都是他自己耳聞目睹、有名有姓的真事。有一些還是他自己家人或者他自己經歷的。可信性很高。他的文章風格質樸簡淡,自然妙遠;本書內容豐富,知識性很強,讀來饒有興味 。紀曉嵐的敘述在我們面前展現了中國前輩祖先敬天信神,舉頭三尺有神靈,相信善惡有報的民俗風情。
今天我要給您講的是閱微草堂筆記裡關於:滴血驗親
侄孫紀樹森說:山西有個人把家產都托付給弟弟,自己出外經商去了。他旅居在外,娶了妻子,生了一個兒子。過了十多年,妻子有病去世了,商人帶著兒子返回老家。他的弟弟害怕他討還資產,就誣告說哥哥帶回來的孩子是抱養的,不能繼承父業。
兄弟倆為此鬧得不可開交,只得告到官府。縣令是個昏庸的官,他不去認真仔細審問哥哥有關問題的真假細節,而是依據傳統的滴血法來作試驗,作為判案的依據。幸好父子的血相合,縣令便把商人的弟弟揍了一頓板子,趕走了。
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的事,他也有一個兒子,便刺血相驗,果然他與兒子的血不相合。於是,他就以此做為證據,說縣令的判斷是不足為憑的。
鄉里人都厭惡這個弟弟貪婪,沒有人性,便向官府作證說:”他媳婦以前跟某人相好,那兒子根本不是他的,因此血就不合。”
眾口一詞,又有證據,姦情確鑿。拘來他妻子的相好一審,對方也低頭認罪。商人的弟弟羞愧得無地自容,竟然休了妻子趕走了兒子,自己也棄家外逃,連他的那份家產也一同歸了他的哥哥。聽說此事的人無不拍手稱快。
陳業滴血辨認兄長骸骨的故事,見於《汝南先賢傳》,可見從漢朝以來就有用滴血法辨認血緣關係的說法。
然而我聽一位老吏說:”親骨肉的血必能相互融合,這是在就一般情況而言。要是在冬天把驗血的容器放在冰雪上,凍得讓它很涼很涼;或者在夏天用鹽醋擦拭容器,使容器有酸咸的味道,那麼所滴的血一但接觸容器,就會馬上凝結,即使是骨肉至親的血也不會相合。所以用滴血驗親法斷,並不能斷得完全準確。”
但是這位縣官如果不使用滴血法,那麼這個弟弟就不會上訴,而他妻子與人私通生子的事就不會敗露。冥冥之中,也許有什麼神秘的力量在驅使,使得這個案子的結果竟然是人心大快,惡人遭報。真的骨血就繼承了祖業,假的就被清除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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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譴
表兄劉香畹說:以前他在閩中做官時,聽人們說有位少婦平日性情幽靜嫻雅,死後埋葬在一個山腳下。每到月明的夜晚,就會遠遠地看見她被反手綁在樹上,如果試著逐漸靠近時就什麼也看不見了,沒人明白其中的緣故。
我說:”這是上天對人有所啟示:人平時看她挺好,不知道她為什麼受懲罰,但上天卻必定要讓人看見她受懲罰。就是告訴人們:人所不知道的隱私惡跡,鬼神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