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港聞提要:
1;高院裁定港府引緊急法立《禁蒙面法》未違憲 民主派會上訴
2;港今新增確診13宗 29 人康復出院
4月9日下午港聞:
1;高院裁定港府引緊急法立《禁蒙面法》未違憲 民主派會上訴
【希望之聲2020年4月9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裁定港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違憲。之後,港府不服上訴。高院上訴庭週四(9日)裁定,港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合憲,但《禁蒙面法》部份條文就違憲。入稟挑戰政府決定的24名民主派議員對裁決深感失望,表明會堅持上訴到終審庭。
高院上訴庭三名審理法官,包括首席法官潘兆初、副庭長林文瀚和法官區慶祥。
判詞裁定,特首及行政會議有權引用《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制訂緊急規例,沒有違反《基本法》。又指於香港九七前的法律於回歸後具有延續性的主旨作出裁定。
判詞中指,不論是非法集結或未經批准集結,同樣要阻遏人群通過佩戴蒙面物品,妨礙《公安條例》條文的正當執行。在這種情況下《禁蒙面規例》合憲有效。但在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和集結,如果使用《禁止蒙面規例》則屬違憲。
另外,根據《警隊條例》及《公安條例》,警方已有權力命令一個人除去蒙面物品表露其身份。《禁蒙面規例》授予的權力更為廣泛,暫時限制一個人的自由及干擾一個人的私隱,上訴庭維持原訟庭對這方面條文違憲的決定。
民主派議員對裁決表示非常失望,認為上訴庭三位法官對社會現狀不太了解,漠視行政機關無能力在運用權力上自我約束,亦過分相信行政機關不會踐踏香港的人權和自由;此外,三位法官對過往一年的警方濫權濫捕、濫告視而不見,尤其忽視數十萬港人的和平遊行,往往被警方突然宣布為未經批准的集會或非法集結,令所有和平表達的市民頓時墮入法網,嚴重剝奪市民的示威自由。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禁蒙面法》在疫情下不合時宜,要求特首林鄭月娥廢除。他表示,民主派會堅持將案件上訴到終審庭,因案件裁決仍賦予特首引《緊急法》立法的權利,會使特首權力無限大,失去立法機關的約束。
2;港今新增確診13宗 29 人康復出院
【希望之聲2020年4月9日】(本台記者李晓怡綜合報導)香港衞生署4月9日公布,新增13宗新冠病毒確診,確診個案是多星期以來最少的一日,衛生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單日數字不能代表整個趨勢,因有部分患者未能查出感染源頭,社區仍有隱形傳播者,呼籲市民不能掉以輕心。
衞生防護中心指,今日有13人確診新冠病毒,10人有外遊紀錄,包括2名海外留學生。3人屬本地感染,年齡介乎 21 至 66 歲,累計數字974 宗。同日, 有29 人出院,創下單日以來新高,累計 293 人康復。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3宗在本地確診的患者,分別為 38 歲男子,他曾經到過灣仔的酒吧;另一宗是早前被確診的 40 日大嬰兒的37歲父親,以及居住在上環的 43 歲男子,但他未能確認感染源頭。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何婉霞表示,目前住院的有 14 位危殆人士,主要是 60 歲以上,大部份有長期病患,需要使用呼吸機,他們要服用 2 至 3 種抗病毒藥物,部份亦會被處方抗生素,及其他輔助性治療,但暫時未有危殆病人使用藥物瑞德西韋。
责任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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