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社交平台X帳號「Ban_GFW Offcial 拆牆運動公號1.」@BanGFW0爆料,因內蒙當地檢察院不批捕,當地警方只好給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在交了2萬元人民幣押金、兩部手機和兩台筆記本電腦後,劉漢斌於今年1月5日走出看守所,但目前仍然受到內蒙古方面的各種刁難與威脅。
消息表示,2025年3月11日警方通知他核實情況,12日到清水河縣公安局做筆錄,把之前已經問過的事情又重複問了一遍。
做完筆錄後,警察還要求劉漢斌繳納34500元人民幣,說是贓款需要退還。但該要求遭到劉漢斌拒絕。劉漢斌認為,他的收入都是合法的,公安機關不能單方面認定為贓款。
對此,律師也表示,警察的要求毫無法律依據。
一周後的19日,內蒙警察又通知劉漢斌,說取保候審手續需要移交給檢察院,需要他再來一趟清水河,不來的話就去重慶抓他。
迫於無奈,劉漢斌於次日又從重慶出發,再次去往1500公里之外的清水河縣公安局。一周後的3月28日才辦妥檢察院取保手續。
然而,在劉漢斌回家後的第二天,3月30日,清水河縣檢察院又通知他去往清水河縣,原因是要做筆錄。
4月3日,劉漢斌只好又趕往清水河縣檢察院,把之前問過的那些事情又做了一遍筆錄。
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劉漢斌說,下周就要起訴了,希望他做好準備,安排好時間。
據了解當地政商情況的人士透露,清水河縣公安局、檢察院都不想起訴劉漢斌。「但是上面大領導的強力逼壓無法抵抗,只能違心辦理」。
去年3月-7月,劉漢斌曾在他的微信公眾號上曝光了內蒙古清水河縣光伏項目違法佔地一事,並呼籲解決村民賠償問題。消息指,該光伏項目的招商與當地官員關係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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