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18年03月21日】(本台記者梁路思香港采訪報道)繼“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涉及的重奪公民廣場案早前獲批上訴許可後,終審法院最終判“三子”無罪。今日,反新界東北案13名社運人士案亦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押後9月7日終極上訴,8名正服刑的被告獲准保釋。黃之鋒、羅冠聰等人前來迎接。
前年6月,13名社運人士在立法會外抗議新界東北撥款議題,他們闖入立法會大樓,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原被判社會服務令。香港律政司之後申請刑期復核,上訴庭去年改為重判入獄8至13個月,13人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反新界東北案13名社運人士案亦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攝影:梁路思)
在庭上,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辭時指出,真誠悔意並非判處社會服務令的前提,指原審裁決各上訴人社會服務令合適,他們已完成社會服務令。因此,判刑入獄等同對上訴人重新判刑,對上訴人極不公平,刑期亦過重。代表政府的律政司認為案情嚴重,應判處即時監禁,但承認刑期長短有爭拗之處。法庭最後裁決,新的判刑指引可否追溯本案上訴人;以及案發時林朗彥及朱偉聰年齡低於21歲是否應被判即時監禁有爭議,因此,批准上訴許可。聆訊定於今年9月7日。律師又為占旺藐視法庭案正服刑的黃浩銘申請保釋,惟被法庭駁回。黃浩銘今早上庭時精神不錯,並與到庭聲援他的社民連黨友、外號“長毛”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揮手。
13名上訴人為黃浩銘、劉國梁、林朗彥、何潔泓、周豁然、郭耀昌、黃根源、陳白山、招顯聰、梁曉旸、梁穎禮、朱偉聰及嚴敏華。有5人早前提出保釋申請獲批,今日,正在服刑的其他8人也即時獲准保釋,等候9月上訴,“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等到庭迎接。
社民連內務副主席周諾恆。(攝影:梁路思)
早上10點,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香港眾志林朗彥等上訴人出庭應訊,數十人在法院外聲援。他們高呼“土地歸於人民、權力歸於人民、抗爭無罪!”等口號。社民連內務副主席周諾恆表示,今次是13名東北案被告者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主要理由有4個,分別為法院判刑時應考慮公民抗命因素及行駛公民權力時,案情之間應有相稱性;判刑不應有追溯力;及法院處理上訴或復核時,不能重審;又指13名被告均服刑幾個月,已為案件付出很大的刑責。
據了解,原本案件應在終審法院審理,由於終院的犯人欄不能容納全部上訴人,因此,安排於高院審理。該案與“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涉及的重奪公民廣場案一樣,都是原審被判社會服務令後,被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提刑期復核,之後被判入獄。不過,終審法院最終判“三子”無罪,該案13名被告有無如此好運,要等9月法庭審訊後才有分曉。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