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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2017年12月07日】(本台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16人,涉嫌3年前的雨傘運動期間,在旺角占領區阻礙執達吏清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高院原本星期四(12月7日)判刑。由於黃之鋒、岑敖暉等涉案時未滿21歲,辯方提出向法官再呈案例和理據,闡釋16歲至21歲被告的判刑考量,法官接納後押後判刑。
岑敖暉表示,會坦然面對牢獄之災,希望和香港人一起,迎接挑戰。(攝影:梁路思)
黃之鋒、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人星期四下午到庭聽判。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支聯會秘書李卓人及不少民眾均前來聲援,他們一起高喊口號。
進入法庭前,岑敖暉表示,會坦然面對牢獄之災,希望和香港人一起,迎接挑戰。
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如果這個是政權給我們的挑戰,我們毫無辦法,只能夠昂然面對,如果這個是梁振英政權以致現在林鄭政府或者北京政府,給香港年青人,給香港民主運動朋友的挑戰,我們一一面對,一一克服。無論是今日的牢獄之災,還是已經開始中的議事規則之戰,我都希望這麼多位香港人是可以和我們一起,吸收面對,頂住這些挑戰,令自己可以越戰越勇。”
再度被記者問到是否後悔參與雨傘運動,或令自己身陷牢籠,岑敖暉表示,以參與公民抗命、雨傘運動為榮,稱無怨無悔,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岑敖暉:“我們在這件案件上,我、黃之鋒和其他朋友,選擇承認責任,但對於我們無論是當日的所作所為,還是在雨傘運動的參與,我們不單止沒有後悔,我們感覺好光榮,自己能夠成為參與雨傘運動的一份子,對於公民抗命,對於對抗極權政權,對於對抗威權政體,我們做的事,是對得住自己良心,毫無悔意。”
岑敖暉表示,會坦然面對牢獄之災,希望和香港人一起,迎接挑戰。(攝影:梁路思)
在庭上,代表律師一一讀出各人的求情信。代表黃之鋒及岑敖暉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黃之鋒在案發被捕時只有18歲,辯方會將再提交有關16至21歲人士監禁限制的進一步陳述,指被告當時行為並不涉及暴力,涉案的原因是出於關心社會;黃之鋒早前因公民廣場案已被判刑6個月,認為法庭應顧及刑期的整體性。辯方律師又指,即使部份被告不認罪,但並不涉及暴力、煽動群眾等加刑因素,也沒有案底,望獲輕判。法官陳慶偉表示,他留意本案有其他被告犯案時亦不足21歲,如岑敖暉、司徒子朗、蔡達誠等,同意押後判刑,待控辯雙方呈書面理據討論後,再定判刑日期。
黃之鋒等人之後在庭外見記者,他表示,無論未來何時判刑,都會以平常心面對。
黃之鋒:“暫時未能夠估計到,到底是今個月內還是下個月,或者是什麼時候判,但我們都是用平常心的態度,去面對這個判決和判刑,因為我想這個情況都是第一次面對。始終過去都比較少蔑視法庭案件,所以我們要進一步咨詢律師團隊的意見,以平常心面對。”
至於押後判刑的原因是否要等待終審法院就他「衝擊政總」的上訴判決後,他認為要問法律團隊才會清楚,指自己現在要專注去投入未來民主運動每一場硬仗。
涉案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共有20人,4人早前已被判刑,各被判緩刑一年及罰款一萬,剩下的16名,其中7名認罪,被裁定罪成的有9名被告。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