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府再次遣返台灣法輪功學員
學者憂港失司法獨立
2: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改控罪 明年3月答辯
3;黃之鋒等占旺藐視法庭案 法官押後判刑
1:港府再次遣返台灣法輪功學員
學者憂港失司法獨立
支持香港雨傘運動的台灣作家張鐵志被港府拒絕入境前一天,有台灣法輪功學員入境香港也同樣被拒絕。台灣法輪功學員李忠原,因去年8月來香港遭親共組織青關會成員誣告,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應香港高等法院的要求,本周二(12月5日)親自前往宣誓並出庭聆訊。李忠原本周一(12月4日)由台南出發,結果在香港機場被拒絕,即使他向入境處提示香港法院文件,仍被拒絕,直到12月5日被遣返。據報,李被強制遣返的過程中,被四五個入境處人員粗暴抬上飛機,暴力行為導致他腰部扭傷、腿部手部、被抓傷。李由台南機場出發,入境處卻無理把他推上往桃園班機。李忠原又指,香港海關只告訴他台胞證已被注銷,卻沒告知任何理由。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發聲明指,李忠原事件顯示香港政府依中共提供的黑名單做事,批評港府配合中共侵害台灣人民李忠原的司法人權、破壞一國兩制及香港法治,國際社會應該關注及譴責。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近年香港一些例子,凸顯中共沒有法治,中共不斷干涉,讓人憂心香港司法獨立能否維持。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出,繼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上月遭拒絕入境香港,如今法輪功學員同樣被遣返,顯示特區政府只是中共政權的一個附庸機構,沒有自主性和獨立性。
2: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改控罪 明年3月答辯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訛稱今年8月在油麻地街頭遭操普通話男士擄走,並禁錮毆打。事後被警方控告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名,案件12月7日於九龍城法院提訊,被改控一項向警方虛報罪案,押後至3月13日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辯方在庭上指,涉案文件多達11箱、3.5小時閉路電視片段及100小時未被使用的閉路電視片段,故要求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最終批准辯方的申請。
被告林子健42歲,報稱無業,被控於今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內訛稱他於同月十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與碧街交界附近被擄走,誤導偵緝警員黃繼霈。
林子健8月10日開記招,指他在旺角鬧市,懷疑被中方人員強行拖上一輛客貨車,帶到僻靜地方禁錮、毆打,並在他兩條大腿上釘上21口釘書釘,形成10多個十字架的傷痕。林子健早前表示,會用最平靜的心去面對無辜、無奈及無知。
3;黃之鋒等占旺藐視法庭案 法官押後判刑
2014年占領期間,因阻撓執達吏及警方在旺角的清場行動,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16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於周四(7日)下午高等法院判決,因辯方要求需時准備進一步陳辭,提交案例,法庭決定押後判刑,直至另行通知。
案件開庭時,辯方律師駱應淦替各名被告求情,以及要求先替黃之鋒索取感化官報告,指黃之鋒因公民廣場案已被判囚6個月,希望法庭在處理判刑時,能考慮刑期的整體性;辯方又指出黃之鋒岑敖暉等人在案發時均未滿 21歲。法官陳慶偉詢問辯方,是否希望在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的上訴裁決後,再作出判刑,辯方律師回應並無意見。法庭決定在收到進一步陳詞後,再定日判刑。
2014年10月占領行動,旺角有的士及小巴業團體成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示威者占用亞皆老街一帶路面,執達吏和警方11月清場,行動中拘捕數十人 ,之後有20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