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原副書記仇和被控受賄2433萬 當庭認罪(網絡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08月25日訊】(本台記者李 清綜合報導)貴州貴陽市中級法院審理雲南省原副書記仇和受賄案,仇和被控利用職務便利,受賄2433多萬元(人民幣‧下同)。仇和當庭認罪。案件擇日宣判。
案情指,2008至2015年間,59歲的被告仇和利用擔任雲南省常委、昆明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銀行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索取13人財物逾2400萬元。
仇和去年3月被中紀委調查,今年6月在貴陽市被公訴。據報,回良玉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期間,仇和接連被提拔為江蘇省宿遷市副書記、市長。2012年2月,重慶事件爆發後,時任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率重慶市代表團到雲南考察,時任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副書記仇和等高調陪同薄熙來。秦光榮2年前已被免去雲南省委書記職位,調任中共國家機關工委副書記,“退居二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