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要求參選人在提交報名表時簽署確認書,有議員指『選管會』做法無法律理據。(資料圖片)
【希望之聲2016年07月15日訊】(本台記者李 清綜合報道)香港今屆立法會選舉提名周六開始,「選管會」引入新安排,要求立法會參選人在提交報名表時簽署確認書,聲明會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否則參選人不獲得有效提名,有議員指『選管會』做法無法律理據。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質疑,簽署確認書只是行政要求,並非報名表的一部分,「選管會」無權要參選人簽署列有《基本法》個別條文的確認書,認為是違反《基本法》及人權,無法律效用,他不排除提出司法復核。社民連梁國雄認為,確認書令選舉主任新增調查參選人的權力不符合憲法。目前,人民力量、社民連、民主黨均表示不會簽署及多名本土派參選人均表示不會簽署。
建制派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就指「選管會」做法『多余』,因基本法已寫明要擁護一國兩制。他認為,「港獨」並不符合《基本法》,候選人若要提及「港獨」字眼,建議先征詢法律意見,及考慮相關後果。
親建制民建聯成員、大律師馬恩國就支持港府的新措施,指曾宣揚所謂“港獨”的人士只要一簽署確認書,就等同一張作虛假聲明的『自首狀』,可以面臨被起訴。今屆立法會選舉有不少支持所謂港獨、自治的新興團體人士參與。
責編:李 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