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華早報》30日報導,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沈巋接受《中國新聞周刊》的一篇採訪文章中指出,中共當局的“清零”政策帶來“意外的侵犯作用”,為確診者和疑似個案,以及被下令隔離和社區封鎖的民眾生活帶來劇變,“這樣的轉變可能造成人們日常生活的巨大困難,乾擾食物供應、住宿、醫療和生育。”
沈巋引用中國傳染性疾病預防和控制相關法律指出,政府有責任確保隔離中人民的生計,並對基於整體安全而被犧牲的個人利益作出補償。他認為,政府應對受到影響的人們道歉,並取締過度執法的事件,“(當局務必)避免任何可能對作出犧牲的少數群體造成更多不便的情況。”
據報導,中國政府過去2年來一直對出現確診病例的社區採取即刻封鎖、大規模採檢等措施,在北京冬季奧運會和中國新年前夕,手段甚至更加激烈。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縣長董鴻表示,新年返鄉人員“只要返回,先隔離再拘留”,還指這些人是“惡意”回家過年。去年12月,陝西省西安市也發生2名孕婦因防疫措施拖延就醫,最後流產的不幸事件;另有數名西安市民因為醫院拒診,導致無法及時治療死亡。
報導援引北大法律系教授的張千帆指出,疫情防控已成為一場執法“運動”,完全是為了實現零病例,而犧牲了保護個人自由。
他認為,西安2名孕婦流產及其他封鎖期間未能獲得適切醫療照護的人民,凸顯“這個政府沒有在防疫和人民其他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的屈振虹(Qu Zhenhong,譯音)也表示,某些地方的防疫措施“大於一切”,直指“這很荒謬”。
此外,西安市民因買饅頭被防疫人員痛打、河南高中生因填錯地址被迫在雪地中站了一夜等事件引發極大民憤,防疫過程中的執法過度也不斷被討論。
清華大學法學教授張建偉表示,執法過度的原因之一是地方官員重視保住職務,而不是為公眾謀取利益,“疫情本身就是一場災難,一系列次生災難,進一步凸顯了社會治理過程中個人自由不受尊重的現實……一些官員有一種擔心,如果這裡出了案子,會影響他們的職業生涯,所以他們必須消除風險。結果,預防措施有些過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