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晚,北京朝陽公安分局通報稱,接到舉報有人在朝陽某小區賣淫嫖娼。警方拘捕賣淫違法人士陳某卉(女,29歲),以及嫖客李某迪(男,39歲)。經審查,上述人員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均已被朝陽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隨後,黨媒《人民網》和央視立即下場言辭激烈批評李雲迪,央視在評論中說,“‘鋼琴王子’李雲迪嫖娼被抓,再次給某些視國法為無物的明星大腕敲響警鐘:遵紀守法是做人的底線。誰敢於突破底線,挑戰國法和公德,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國家宣傳機器接連下場開批,讓網友們抓不準風向,但知道這回李雲迪涼了。不過隨着事件不斷發酵,輿論不斷反轉。23日上午,中國社交媒體上不斷出現當局對李雲迪處理方式的質疑,甚至一些網友為李雲迪鳴不平;還有網友及法律學者質疑當局對李雲迪的通報是否合法。
有網友稱:“一個嫖娼,行政拘留15天而已,不知道怎麼就上升到‘視國法為無物’、‘自作孽不可活’了?”、“嫖娼的性質比殺人還嚴重了,已經到了‘不可活’的程度了”。
一位媒體人將官方法律專家對賣淫嫖娼通報給單位、家庭成員的行為屬違法一事進行轉發,並發帖詢問:“將個人隱私昭告天下合適嗎”?
不少網友還用黑色幽默調侃:“上聯:好看的皮囊經不起掃黃打非 下聯:有趣的靈魂又涉嫌賬號違規”;“據說當時他是可以跑掉的,但遺憾的是,他是李雲迪,從不會跑調…”
還有網友不認可音協開除李雲迪的決定:“嫖個娼就開除?來來來,各位會員,左手放在聖經上,右手放在你自己的良心上,發誓自己從來沒嫖過娼。如果你們敢發誓,我就給你們發貞潔證書”。
還有人說:“李雲迪的新聞成功轉移了人們對瀋陽爆炸的關注”。
大陸自媒體人更是就李雲迪事件展開廣泛討論。微信公眾號“碼頭青年”的一篇已被微信平台刪除的文章稱,看到媒體為李雲迪事件大半夜去騷擾李雲迪的老師——80多歲的但昭義,就覺得這些所謂媒體沒有基本的新聞倫理,大半夜去騷擾老人,有沒有想過他心臟受不受的了?
真正的大媒體,“應該去挖歐金中的獨家,應該去挖鄭州水災的獨家。欺軟怕硬,算什麼英雄好漢。凡俗小民津津樂道於名人的下三路可以理解,人性使然。但是廟堂之上的一些所謂嚴肅媒體,板起臉來,義正詞嚴,特別逗。同樣是這些媒體,當一些事關社會公平正義的事件發生時,三緘其口”。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博士後韓旭,是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對官方通報也公開提出了質疑。
韓旭教授認為,官方通報於法無據,涉嫌行政違法。此外,官方方通報不符合憲法原則和“比例原則”,損害公民各項基本權利。
韓教授還指出,“如果我們的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中不能牢固樹立‘人權保障’的理念,法治政府和法治國家永遠不可能建成”。
前著名調查記者褚朝新撰文稱,若非要論社會危害性,手握公權力的“性貪”的社會危害性遠比這些藝人明星嫖娼大。嫖娼,甲掏自己的錢換乙的色,雖然違反《治安處罰法》,並不太大妨礙社會的公平正義,手握公權力的官員搞權色交易和錢色交易就不一樣了,直接嚴重危害社會的公平正義。
不論從哪個角度看,官場的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遠比明星嫖娼的社會危害性大。既然官方覺得明星嫖了哪個娼值得公開向社會通報,那官員們和哪些異性搞了權色交易、如何搞的權色交易,豈不是更值得通報。
試想,如果將官員們和哪些人搞了權色交易錢色交易的細節全部公開通報,雙方的家庭乃至家族都會受到極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以後哪個下級還敢去色誘上級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這些年,官員嫖娼被抓的也不少,可是也很少通報。對藝人嫖娼的公開通報,這是典型的選擇性通報。
“對社會危害更大更廣更重的官場‘性貪’不通報有選擇性的盯着那些藝人,這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