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友調侃:“叼盤,欺負我們不懂英語?這個協議能曬出來嗎?認了幾項?交罰款沒?交了多少?叼盤,你給說道說道如何?”
綜合媒體報導,9月24日,華為首席財務員孟晚舟通過視頻在紐約布魯克林法庭出庭受審,在她承認數個錯誤做法,並與美國檢察官達成暫緩起訴協議之後,美政府同意撤迴向加拿大司法部提出的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請求。而且孟晚舟當天已乘坐一架包機從溫哥華機場起飛返回中國。當晚(24日),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宣布,被中國(共)當局拘留的加拿大公民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斯帕弗(Michael Spavor) 正在返回加拿大的飛機上。
下面是胡錫進在其微博的發文:
胡錫進的帖子引來大陸網友紛紛跟帖調侃:
“北京釋放了兩個Michael。現在國外媒體都在提北京是”人質外交’。環球時報作為官方的對外媒體,怎麼不去辯駁?”
“兩個加拿大人為啥也放回去了呢?11年有期徒刑服完了嗎?”
“老胡,如何看待文化領域審查越來越緊?”
“封了迪迦奧特曼,老胡確定不談談???”
“知識分子活成老胡你這樣子 是時代的悲劇。”
“兩個加拿大間諜今天也放回去了,相當於人質交換,還應該再抓幾個美國間諜,以備不時之需。”
“孟女士兩個在加拿大上學的小孩和老公還有母親一起回深圳還是一個人回深圳的?不知道加拿大的房子也賣了一併回深圳的嗎。”
“恨國蛆說用兩件爹(間諜)換孟晚舟,加嘛大(加拿大)又贏了一次。這事怎麼看?”
“孟到底是哪國人?網上質疑聲比較多,老胡也澄清一下吧!”
“2換1,老胡我們贏了。”
“孟晚舟同意附在該協議之後的Statement of Facts所述的事實是真實和準確的。Statement of Facts詳細說明了她向金融機構所作明知虛假的陳述。”
“胡編只說她不認罪,為什麼不說她給美國司法承認了什麼?這事跟加拿大有什麼關係?加拿大只是按照跟美國簽署的引渡協議辦事。請問,如果是中國其他公司的高管被美國起訴,中國會不會也像對待孟一樣?”
“什麼叫不認罪的方式獲釋? 到底是無罪還是不認罪?”
據大紀元報導,按照協議,檢方將起訴的文件延遲到2022年12月1日,也就是孟晚舟被捕四年後撤銷針對她的指控,前提是她滿足某些條件。根據達成的DPA協議,孟晚舟對多項銀行欺詐指控表示不認罪;但是作為協議的一部分,她承認曾向銀行作假、幫助華為破壞了針對伊朗的經濟制裁。
據報導,檢方當天宣讀的七項協議內容顯示,孟晚舟承認協議附帶文本所列的犯罪案件的事實情況,她本人過目了這份文件和翻譯文本,與律師討論過,承認協議附件上面所陳述的犯罪事實屬實。
如果孟晚舟違反協議,美國政府律師有權提出控訴、定罪。這些孟晚舟同意的事實,可能在聽證會上作為證據提出。這份事實也會作為法官宣布她的罪行和定罪時使用。
同時,孟晚舟及其律師同意,在簽署協議書後,不會在其它場合對於這份犯罪事實,做其它聲明,也不能對外界稱她非自願簽署,或者推說她不明白自己簽署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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