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9月5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香港支聯會5日宣布,拒絕配合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任何資料,並表明拒絕配合當局散播恐懼。副主席鄒幸彤強調,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並將在本月25日召開會員大會表決解散議案。
香港警方國安處早前致函支聯會各常委,指有理由懷疑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在星期二(9月7日)前提交資料。支聯會星期日(5日)招開記者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多名常委出席,回應警方國安處來信詳情及會員大會事宜。
記者會一開始,鄒幸彤立即表明不會向警方國安處提交任何資料。她指國安處以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五,向支聯會常委及其他團體要求提供資料,是「開了很壞的先例」。「它現在隨隨便便去指控一些民間團體,是所謂的『外國代理人』,甚至如鄧炳強說沒有追溯期。」
鄒幸彤指,國安處的來信上面沒有寫明任何理據,批評警方濫權及不合理,重申並非「外國代理人」,將拒絕交出任何資料。「他連支聯會代理哪個國家哪個組織都說不出來。你說我們是外國代理人,我們代理誰人呢?你總不能說支聯會是代理除中國以外的全世界,完全是毫無理據的出信,總之就是要你交出,交出所有和外國組織、政黨聯繫的資料,漁翁撒網地去問,似乎是用一個釣魚蒐證的方式,只要撈到任何和外國組織的聯繫,就調轉有所謂的證據,指我們是外國代理人。」
她強調,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香港任何人和組織與外國有聯繫是很正常不過的事,「如果你說和外國組織接觸就是『外國代理人』,那全世界都是『外國代理人』,國安處這樣解讀,是否要讓香港公民社會變成一個鎖國閉關的地方,完全自閉於香港境內。」
鄒幸彤批評,警方做法濫權且不合理:「國安處想透過逼迫公民社會團體交出大量資料,令所有公民社會網絡的人處於恐懼之中,我們在此清楚表達,你們的恐嚇到我們為止。」
支聯會透露,警方要求交出的資料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或台灣的政黨或其他追求政治目的之組織」有關的活動資料、開支明細、聯繫紀錄等,亦要提交自成立以來的成員訊息、會議紀錄、財務資料等。
支聯會強調,過去的「五大綱領」是民間自發的訴求,反映的是香港市民對公義的執着、對民主的渴求,「代理人民良知」,並不「代理」任何外國或外國團體的利益。國安處的行動形同「拒絕接受人民也有自己的想法和主張,將所有異見歸類為國家之間的敵對行為」,邏輯荒謬。
另外,針對支聯會是否解散一事,鄒幸彤表示,支聯會常委會經多次商討,都無法就解散達成共識,僅以過半數票通過交由會員大會表決,宣布本月25日將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表決解散議案:「(當局)用吹風的方式成功令很多公民力量消散了,令很多議員辭職,不想看到這種狀態繼續,有朋友認為不應因風聲解散,應該堅持到底,所以這幾種意見無法有共識。」
香港保安局及警方表示,注意到有團體公然表示拒絕根據國安法提交資料,會作出嚴正警告及跟進。
據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五,團體若不能依時按提交資料,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責任編輯: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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