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8月25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繼今年6月修訂電影檢查員指引後,港府24日再提出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在國安法下,賦權政務司司長可以不利「國家安全」為由,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已向電影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有政黨斥修例嚴重打擊香港電影業界創作空間。
修例草案本周五刊憲,下月一日提交立法會首、二讀。草案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是否會不利「國家安全」,作決定時須充分考慮國安因素,並賦權政務司司長,指示電影檢查監督,若認為影片上映不利於「國家安全」,可撤銷影片已獲發的核准證明書或轄免證明書。
修訂同時加重罰則,上映不獲批的電影,由現時最高罰款廿萬元及監禁一年,提高至一百萬元及三年。
至於過往一些涉及敏感題材的電影,包括《理大圍城》、《地厚天高》等是否不能上映,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稱,當局沒有既定名單。
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表示,目前未知條例對業界的影響,尤其現時仍未有案例,相信業界需要時間消化及了解條文內容。「電影觸犯國安法的空間、動機、案例是怎樣,現在都沒有一部電影拿出來,說有一部電影觸犯國安法,所以業界只可以很多事都需要更加小心,向有關當局了解我們的創作過程中,這樣會否有事,這樣會否誤墮法網。」
民主黨資訊科技及廣播政策副發言人冼卓嵐批評國安法範圍模糊,根本無跡可尋,經電影業界多人努力完成的作品,可能誤踏國安紅線,最後一刻被政務司司長不批准上映,白費電影人的心血。
他擔心日後業界為到避開觸碰可能的國安紅線,會自我設限,避免涉獵一些敏感題材,創作空間會不斷收窄,長遠必定會影響香港電影業的發展。「電影中一些涉及國內高級官員或公安貪腐的電影情節,該電影又是否會以「不利國家安全」為由而不獲批出證明書。或是日後為到滿足當局的要求,業界被迫將已完成的電影刪剪至支離破碎呢。」
冼卓嵐並批評《電檢條例》修訂草案中,電影檢查審核委員會的把關角色大大削弱,將權力轉移至行政機關,不僅無法審核涉及國安題材的上映,更取消了非官方成員人數規定,相信會令本來已經屬極少數的業界代表絕跡於委員會。
責任編輯: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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