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遼寧省最高法院官網報導,謝倫伯格被認定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00多千克於2014年被逮捕。2018年11月,進行一審的法院曾判處謝倫伯格15年監禁,但在重審中,檢察官指控他是一個國際毒品走私團伙的主犯,而不僅僅是從犯。
2019年1月,大連市中級法院重審此案,一審認定,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公斤,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以走私毒品罪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後,謝倫伯格不服,提出上訴。遼寧高院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認定一審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於是維持原判判處謝倫伯格死刑,並報請最高法核准。
報導稱,加拿大使館的官員也在場旁聽了宣判。
香港電台援引加拿大駐華大使表示,深切關注中國任意使用死刑,他又說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正在加拿大審理,現時出爐謝倫伯格案的判決,並非巧合。
年近40的謝倫伯格在整個法律程序中一直堅持自己是無辜的。外界認為這顯然不單單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更多的是加中兩國的政治角力。
在美國指控華為違反對伊朗制裁的引渡要求下,華為財務長孟晚舟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轉機時,遭加拿大警方逮捕,導致中國與加拿大關係急轉至下。而孟晚舟被抓前,謝倫伯格被判有期徒刑15年,孟晚舟被捕後,法院卻在2019年1月14日改判謝倫伯格死刑,引發加拿大的抗議,召見中共駐加大使要求撤消死刑判決,但未被中方接受。
隨後,加拿大公民康明凱(Michael Kovrig)、斯帕弗(Michael Spavor)先後被捕,這一系列操作被認為是中共為逼迫加拿大釋放孟晚舟的“人質外交”手段。
今年7月,美國副國務卿和中共副外長會面時便討論到孟晚舟案件。中方提出停止引渡孟晚舟,美國則提到在中國被關押的兩名加拿大人康明凱和斯帕弗。
面對中共的要求,包括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在內的政要都表示加拿大是司法獨立的國家,一切判決都由司法程序決定。
2021年8月3日晚,加拿大司法部發聲明提到:“孟女士被引渡還是被釋放由法官來裁決,在此司法階段,在尊重法院獨立性的前提下,司法部長不會就引渡程序做出任何決定。這說明了加拿大司法系統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