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FCC完全有權力和權限發布規則,禁止“普遍服務基金”補貼接受者從被認為有國家安全風險的公司購買設備或服務。
美聯社報導稱,這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還駁回了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主張,即FCC缺乏將該公司的設備指定為對美國電信基礎設施構成安全風險的專業知識。
法官們在一份長達60頁的意見書中寫道:“評估電信網絡的安全風險屬於FCC的職責範圍”,他們拒絕了任何關於FCC是某種國家安全事務“初級”機構的說法。
華為沒有立即對該裁決作出回應。
在FCC投票禁止農村運營商使用政府補貼購買華為或中興通訊的設備後,華為於2019年底起訴了該委員會。當時,該公司稱這一決定“基於政治,而非安全”。它聲稱,FCC不應作出國家安全判斷,這是超越其權限的。
周五的決定符合美國法院不對政府關於國家安全的判斷進行猜測的長期傳統。
前川普政府時期對華為發布了一系列制裁禁令,並指出,由於與中共政府關係緊密,華為不可能不為中共政府進行間諜服務。近日,拜登政府宣布繼續將華為等企業列入中共軍方企業的黑名單,禁止美方資金投資這些企業並斷絕美企與其貿易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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