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港媒報導,港府保安局14日晚上7時許發佈新聞稿稱,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件3相關條文,凍結黎智英的有關財產。
被保安局引述的相關條文包括,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是“罪行相關財產”,可指示除根據保安局局長批予的特許的授權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該財產。另外,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因由懷疑通知所指明的財產會被調離香港,可在通知內指示警務人員,可爲防止該財產被調離香港而檢取該財產。
根據壹傳媒有限公司2019至2020年報,黎智英持有71.26%股份,市值約3.49億港元。
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回覆港媒查詢時表示,被凍結的是黎智英持有的股份,以及他的數個私人公司戶口,與壹傳媒集團戶口無關,不影響集團資金及運作。
去年8月10日,港府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違反國安法爲由將《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拘留,包括黎智英的兩個兒子黎見恩與黎耀恩,與壹傳媒多名高層人員張劍虹、周達權等人在內,震驚各界。同年12月11日,港府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今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2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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