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了一系列人事變動,18個廳級以上的官員,包括市長陳如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萬國營、檢察院檢察長王雁林、監察委員會主任張子興等,即是深圳“一府一委兩院”的主官同日換人。
與此同時發生“深房理”炒樓事件,香港資深評論員劉銳紹指,過去一年深圳在疫情下房地產仍逆市上升,此事引起北京高層的關注:“習近平已經講了房屋要拿來住,不是用來炒。”他直言今次深圳不是一般地震,而是互相牽動板塊的震動。
“深房理”是一個房地產自媒體,在積累了大量的粉絲之後,“深房理”開始在微信羣裏引導粉絲衆籌炒房,“深房理”的微博有140多萬的粉絲關注。
劉銳紹解釋“深房理”先由網紅開始,講樓市如何運用金錢來升值,慢慢形成一個具體行動,其後官方察覺有問題。
他分析官方處理“深房理”炒樓事件的手法引人深思,有四個特點。
首先官方稱“深房理”事件有關人士瘋狂炒樓,是頂風作案:“這四個字才微妙,什麼是頂風作案,即是如果不頂風你可以繼續作案,潛臺詞是否這樣,這個頂風作案最大罪不是作案,最大罪是頂風,即是上級或中央下了命令,明知叫你們別這樣搞,但你們頂風繼續做下去,所以現在要處理你。”
劉銳紹直言這反映中國官場,上面吹什麼風要懂得退,即是說:“你可繼續按過去做法,你可繼續貪污腐敗,別被上面捉到,別頂風引起上面注意就行,這是一個潛文化。潛伏的意識是最緊要別跟中央唱反調。”
第二是今次官方以兩種方式處理案中人,一是“辭職”處分,如市長陳如桂,中級法院院長萬國營,還有深圳市監委主任張子興。二是“問罪”處分,包括括應急管理局局長王延奎,包括商務局局長王有明、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賈興東等被免去職務。
劉銳紹說:“原來辭職是你自己發覺有問題,你於是自己辭去職務。被免去職務那些即是他自己本身有義務有職責去禁止或將這類違法行爲正常化或矯正但它沒做。”
第三點,下臺的一批官員沒提“另有任用”,原因是大陸的問責文化只講直接責任,不講間接責任,若講間接責任則會一直追溯到中央,因大政策是中央負責:“所以這說明現在這批人將來會否易地,轉去不同地方又繼續平調以至升級呢不知,雖然它無講‘另有任用’。”
劉銳紹指,由於大陸官場到今時今日都不是一個制度化改革,而是一個選擇性的完善,很久以前大陸學者就提到“深房理”這類的運作模式,早在三年前就該禁止,“過去溫州炒房地產,但那時無形成危機,因爲大家真金白銀將錢交給叔父輩的人處理,現在幾萬元就可以幫手炒整座物業的其中幾塊磚頭,這才是個金融危機。”
劉銳紹直言:“這其實跟中央宏觀政策間接帶出來,你現在形成危機才處理,這講到中國自己本身一些管理文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