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監察網站報導,自從香港民主派議員於2020年11月20日,爲了抗議港府無理取消當選議員資格而全部辭職後,完全由建制派控制的港立法會於4月28日以39票支持,2票反對通過一新移民法,授予香港政府在沒有法庭指令的情況下禁止任何人出入境香港的權利。
香港的大律師公會(Bar Association)認爲,這個法律顯然給了港府移民官員不受限制的下達類似於大陸的出境禁令的權利。批評人士指出,這個法律允許港府移民官員及香港國安署有禁止人們搭乘飛機進出香港的權利,而且無需法庭指令,受到限制者則無處投訴。
對此,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Chow Hang-tung)說:“當他們(港府)擁有絕對的權利時,你無法知道他們會如何使用這種權利。”
總部在英國的 “香港監察”組織的首席行政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對此憂心地表示,此法案直接違反了香港的《基本法》,將對於香港,原本是亞洲最開放的國際城市的行動自由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他說:“此法案旨在給港府阻止欲逃離香港的港人離境的權利,並將大陸嚴苛的出境禁令帶入香港。一旦獲得通過,此法案將給香港政府和國安警察前所未有的、阻止香港人前往機場搭乘班機離境的權利。我們敦促國際社會,通過協調馬格尼茨基制裁及救生艇方案,對此公然打擊香港自由流動權的行爲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