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4月14日】(本臺記者岳文驍綜合報導)中國維權律師餘文生被囚已逾3年。其妻子許艷,將於4月15日到南京監獄爭取法律規定一月一次家屬探視權。
據《光傳媒》,許艷於4月13日表示:”4月15日,我將在南京監獄要求探視餘文生律師,是否讓探視不確定。我將會堅持要求保障法律規定一月一次家屬探視權。同時,將書面提出3項申請:1、申請南京監獄對家屬探視時間依法規定為一月一次。2、申請南京監獄帶餘文生到醫院住院治療。3、申請對餘文生保外就醫家人對其治療。請大家關注,謝謝。”
餘文生的哥哥此前想去探視。3月23日,許艷透露:”昨天,餘文生律師哥哥,給我打電話,哥哥說:他想去南京監獄看小文,我說:4月份南京監獄不一定讓我探視,5月15日,讓哥哥和我一起去探視吧?哥哥說,時間太久了,他也只想自己一人去看小文。哥哥要了南京監獄警察電話,想預約去探視餘文生律師。希望南京監獄能人道的同意哥哥儘快能看到弟弟。謝謝大家!”
許艷3月28日透露:”餘文生律師哥哥說:他向南京監獄解釋和爭取,想最近幾天自己一人去探視小文,南京監獄的最後答復是:不能這兩天去,可以4月15日去探視。謝謝大家的關注與幫助。也請大家關注4月15日,哥哥和許艷是否能探視到餘文生律師。謝謝。”
結果南京監獄要求於5月15日去。許艷於4月7日發出信息:”今天,餘文生律師哥哥給南京監獄打電話,想確認一下4月15日探視時間,然後安排好父母的照顧問題,進行買票。南京監獄警察以公眾號探視時間為準,而公眾號是2個月探視一次,4月沒有。我要求按監獄法規定的一月一次保障探視權。我的火車票已經買了,我會去,要求南京監獄能依法和人道的保障家屬的探視權。”
因為爭取探視權,許艷的弟媳遭到警察騷擾。
許艷在4月7日發出信息:”昨天得知警察要找我弟媳,晚上有2個警察去家裡敲門。今天得知說好的4月15日正常探視,現在又變成不行了,還面臨去爭取法律探視權。可能因為壓力太大,今天出門暈車的非常嚴重。餘文生律師除了被關押4年,現在也被弄殘疾了,為什麼還不能正常保障法律權利?還在繼續製造苦難?我會去要求探視。”
餘文生曾代理多起法輪功學員辯護案件、2015年”709大抓捕”中多位維權律師等案。同年7月30日,他控告公安部及部長”違法拘捕公民”,後來中共公安撬鎖破門強行進入他家,當著妻兒的面將他背銬帶走。
2018年餘文生被當局註銷律師證,並因倡議修憲改革而被當局抓捕。同年4月19日,江蘇省徐州市檢察院纔正式批准逮捕他,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妨害公務罪”。
2020年6月,徐州市中級法院一審時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餘文生4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刑期從2018年1月19日至2022年3月1日止。餘文生隨後進行上訴。據餘文生家屬表示,二審拖了6個月也沒有動靜,卻在去年底突然被告知已經判決。
餘文生被捕3年來,當局直到今年1月纔允許家人與其見面。1月14日,許艷到徐州市看守所要求會見餘文生,當天下午,看守所同意許艷與餘文生通過視頻會面。許艷表示,當天兩人會見了20分鍾左右,餘文生被剃光頭,失去了3顆牙齒、右手顫抖無法寫字,她看到十分難受。她申請能與丈夫面對面見面。
許艷3月15日第一次隔著玻璃探望在江蘇南京服刑的餘文生後,接受自由亞洲電臺采訪時透露,獄方曾要求餘文生簽署認罪或承認錯誤之類的《承諾書》:”他一直認為,判刑四年已經屬重判,他本來就表示不服,現在還讓他寫《承諾書》,他不接受也不會配合他們這種非法要求。”
責任編輯:元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