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要:
1;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涉嫌煽動文字罪 法官裁區院有權審理
2;港府整頓公務員 26人被停職 逾百人拒絕簽署效忠
詳細內容:
1;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涉嫌煽動文字罪 法官裁區院有權審理
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於去年反送中期間,擺街站展示「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標語及喊口號,被政府起訴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14項罪。自去年 9 月被捕後一直關押,案件早前交由區域法院審理,辯方質疑區院無權審理,申請終止聆訊。4月9日,法官陳廣池區域法院裁決,拒絕接受辯方陳詞,指區院有司法管轄權審理本案。將案件押至本月19日再訊。
譚得志今早由囚車押送到法院聆訊,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為其代表。戴啟思早前提出,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譚得志所面對的其中8項「煽動罪」,因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元素,已變成可公訴罪行,因此向法庭申請終止聆訊,並質疑裁判法院無權將案件轉交區院審理。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認同辯方部份觀點,但表示,辯方就司法管轄權的爭議有內在矛盾。若認為裁判法院的裁判官不能將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即區域法院的法官亦沒有權力裁定是次轉介是否無效。他指出,如果辯方不認同轉介,應該在裁判官簽署轉介文件時就提出。
法官又指,《港區國安法》凌駕香港法律,即使《裁判官條例》列明對移交控罪至區院有所限制,但在《港區國安法》下,《裁判官條例》並不適用和無效。因此,他認為案件轉介至區院的決定並無不妥。
2;港府整頓公務員 26人被停職 逾百人拒絕簽署效忠
香港政府早前要求全體公務員必須宣誓及簽署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政府。據公務員事務局確認,至今還有100多名公務員未有簽署聲明,將會去信要求相關人員解釋。另外,截至今年2月28日,已有26名公務員因涉嫌參與反送中被捕遭停職,目前正接受警方調查或面臨起訴。
《蘋果日報》引述公務員事務局數據指,截至今年2月28日,有26名在職公務員因涉嫌參與反送中的非法活動而被捕,但未有透露涉及部門和職級。另有8名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因涉嫌參與反送中活動被捕,已被終止聘用。
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分別有635名公務員因觸犯刑事罪行被定罪或違反紀律,須接受當局處分,包括革職、迫令退休,或降級或書面警告等。2020/21年度截至去年12月底,共有17名公務員遭免職,當中6人來自警務處,其餘遭免職的公務員還包活海關、渠務署、食環署、房屋署、入境處等。
另外,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截至3月15日,大部份公務員已簽署聲明,但仍有百餘人未有簽署。局方指,公務員拒絕宣誓,會令人質疑該公務員是否願意效忠特區和《基本法》,甚至對全體公務員和政府的管治造成負面影響。會逐一考慮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展開行動,終止該公務員的聘用。
有公務員透露,百餘人拒絕簽宣誓,數字上看似不多,但實際不少公務員在未收到宣誓聲明前,便提前離職。該公務員補充指,要走的,早在2月前已經交了辭職信;這批拒絕簽署聲明的員工想做一個公開的政治表態,而更多公務員選擇安靜地離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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