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米菲官方發佈《米菲與<鴨兔元旦>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聲明”),就引起廣泛關注的“廣美教授涉嫌抄襲”事件作出迴應。
“聲明”顯示:“藝術家馮峯先生、策展人樊林女士、學有緝熙畫廊與米菲官方經過友好的溝通與協商,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已經達成一致協議,以友好解決因此引發的爭議。”
“聲明”顯示,藝術家馮峯已經自願將存在爭議的作品交給“米菲兔”版權方Mercis BV公司,展覽主辦方學有緝熙美術館也提前終止了原計劃持續至3月份的展覽,並且各方已經同意永久停止在未來的展覽及商業活動中使用爭議作品。
今年1月15日,廣州美術學院教授馮峯的作品被指涉嫌抄襲,飽受爭議。
網友“木子七Mindy”15日在微博發文稱:“這真的是廣美教授做的事情?給米菲兔加鴨嘴巴就當作自己作品了?”並曬出對比圖,質疑馮峯的“鴨兔”涉嫌抄襲“米菲兔”。該話題迅速登上微博熱搜榜,事件引發衆多藝術界業內人士參與討論。
多位網友稱,對比馮峯的“鴨兔”和“米菲兔”,兩個作品的相似度高達90%以上,只是“鴨兔”醜點,它們都是由單一的線條和顏色填充構成。最明顯的不同是,“鴨兔”的嘴巴是鴨子嘴,而“米菲兔”的嘴巴是一個“×”。除了形象外,作品涉及的場景、擺設、人物的站位也極其相似。馮峯似乎也知道自己的作品與“米菲兔”相似度太高,將其中一幅作品命名爲《有人說我像米菲》。
馮峯1月16日晚在微博迴應:“藝術創作是一種社會研究,一切我們熟悉的商業符號都屬於公共知識和信息,都是藝術創作的詞彙,也是研究的對象,研究它的路徑,研究它是如何浸入我們的記憶。至於是否侵權?請大家相信法律。”
馮峯還強調鴨兔是他“持續研究”30多年的“成果”。大量網友吐槽稱發表相似觀點:和原作相比,只在兔子臉上換了一個鴨嘴巴,也就是說,研究了三十年,就研究怎麼畫一個鴨嘴巴,這也太搞笑了。
原裝正版的Miffy是在1955年由荷蘭畫家Dick Bruna的筆下誕生,Miffy的微博官網形容,Miffy的每個造型都是由作者手繪完成,而作者對顏色和線條的講究到了極爲苛刻的地步,Miffy可愛的形象得以延續至今,深受全世界大小朋友們的喜愛。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顯示,米菲兔形象的相關版權所有人是麥西思有限公司(MERCIS B.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