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2月1日】(本臺記者高健雯綜合報導)
澳洲財政部長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1月31日透露,臉書執行長札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日前致電他和通訊部長弗萊徹(Paul Fletcher),討論該國即將出臺的”新聞媒體議價法規”,但未成功說服當局改變這項政策。該法規將迫使科技巨頭向當地媒體支付展示新聞內容的費用。
澳洲財政部長弗萊登伯格表示,他們就新聞媒體議價法規及該法規”對臉書的影響”進行了”非常有建設性的討論”,但,”馬克·紮克伯格沒有說服我退讓。”弗萊登伯格強調,據他所知,使用媒體業的內容就應該付費。
澳洲正準備立法要求臉書、谷歌等網路科技巨擘,必須為新聞網頁與搜尋引擎的內容付費給新聞媒體。
多年來,這些科技巨頭通過免費展示新聞內容獲得了大量的網絡流量和用戶,同時又通過出售廣告實現流量貨幣化(收益)。
據悉,這使澳洲印刷媒體的廣告收入從2005年起減少了75%,估計數位廣告的經費每100澳元就有81澳元流向了谷歌與臉書。而中共病毒(新冠病毒)疫情爆發後,民眾網路使用量大增,傾斜的程度更是急遽增加。根據上週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發佈的一份關於谷歌在線廣告業務的新報告顯示,涉及金額高達數十億美元。
為在科技巨頭和地方新聞公司之間”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澳洲去年12月推出這項網路媒體法法規。
對此,谷歌威脅要將旗下的搜尋引擎撤離澳洲,臉書則警告,一旦這項法律付諸執行,將禁止澳洲人在臉書上分享新聞內容。
據大紀元引述新南威爾士大學副教授、競爭法專家羅布·尼科爾斯(Rob Nicholls)的話指出,矽谷的強烈反應是因為擔心澳洲的”新聞媒體議價法規”會帶來全球監管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媒體議價法規”將使其它司法管轄區推動類似在法國或是澳洲的先例。”
谷歌經過數月談判,最近剛剛同意向300家法國新聞出版商支付費用,以顯示新聞內容。
由近300家法國新聞出版機構組成的法國新聞總聯盟(APIG)與美國谷歌公司1月21日共同發佈新聞公報表示,雙方就法國相關法律規定的鄰接權付費問題達成框架協議。谷歌將根據對政治新聞和綜合新聞的貢獻、每日發佈的信息量和每月網絡人氣等標準向每家簽訂協議的新聞出版機構付費。
2018年9月,歐洲議會投票通過了備受關注的版權改革法案。該法案規定,如果搜索引擎、社交網絡等互聯網公司在其網頁上展示新聞出版機構生產的部分內容(包括鏈接、標題及摘要內容),新聞出版機構則可以依據此權利要求互聯網公司支付費用。2019年7月23日,法國議會投票通過了設立鄰接權的法案,成為第一個通過相關法律的歐盟國家。
責任編輯: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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