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美國檢察官宣佈,麻省理工學院教授陳剛因隱瞞他在從事美國政府資助的納米技術期間爲中國工作的事實,而於1月14日被捕並受到刑事指控。
根據法庭文件,陳剛被控電匯欺詐、未提交外國銀行賬戶報告(FBAR)和在納稅申報中作虛假陳述,他將於1月14日在波士頓地方法院首次出庭,審理該案的法官爲唐納德·卡貝爾(Donald Cabell)。
根據指控文件,陳剛是出生在中國的歸化美國公民,現任麻省理工學院的教授和研究員,擔任麻省理工學院帕帕拉多微/納米工程實驗室主任和固態太陽能熱能轉換中心(S3TEC)主任。大約從2013年開始,陳剛在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得到了美國各聯邦機構頒發的超過1900萬美元的資助。
陳剛自2012年以來在中國擔任了各種職務,通過提供建議和專業知識促進中國的技術和科學發展,並經常以此換取經濟補償,有時是直接向中共官員提供建議。陳剛擔任過的職務包括:應中共駐紐約領事館辦公室的要求擔任中共的“海外專家”,並擔任至少兩箇中共人才計劃的成員。
自2013年以來,陳剛收到了大約2900萬美元的外國資金,其中包括來自中國南方科技大學(SUSTech)的1900萬美元。
聯邦檢察官的聲明提到,陳剛2016年2月曾用麻省理工學院的電郵賬戶發出電郵,就中國科技發展提出建議。他在電郵中提到,中共18大把科技創新作爲核心,但是閉門創新是不行的,必須要國際化。
檢察官說,2017年到2019年期間,陳剛在爲中國和中國實體擔任多項顧問職務的同時,向美國能源部爲他在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申請資助並獲得批准,他未能按照能源部的要求而披露他與中國有持續關聯的情況。他還被控在2018年的聯邦稅表中隱瞞了他在中國有超過1萬美元銀行賬戶的事實。
目前還不清楚陳剛針對其受到的刑事指控是否認罪或如何辯護。
據悉,陳剛被控的電匯欺詐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刑滿後監督3年和最高25萬美元的罰款。虛假陳述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刑滿後監督3年和25萬美元的罰款。未提交FBAR的指控可判處最高5年監禁,刑滿後監督3年和25萬美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