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要:
1;羅冠聰呼籲歐洲議會重新審視歐中協議
2;付國豪被襲案 3被告重判4年3個月至5年半
詳細內容:
1;羅冠聰呼籲歐洲議會重新審視歐中協議
香港警方日前出動過千國安警察拘捕53名民主派人士,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最大規模的拘捕行動。有分析指,北京此時恨下「毒手」是趁美國大選亂局之際;歐盟亦剛與中共達成全面投資協議,給予北京「底氣」。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表示,正遊說歐洲議會議員反對歐中投資協議。
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於1月6日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港府的大搜捕與美國大選結果待確認、歐中投資協議完成談判的國際情勢有關。
現時,歐中投資協議須待歐洲議會審議批准後才可生效。此前已有議員指,協議在敦促中國保障人權方面做得不夠,表態反對。羅冠聰表示,很多歐洲議會議員都長期關注香港抗爭,相信今次事件定會對歐洲議會審議協定造成影響。他強調會藉此機會「遊說議員不該通過這個協議」。
羅冠聰亦在Twitter上呼籲歐洲議會終止協定,並獲得一些議員轉推贊同。有多名歐洲議員相繼就香港問題發聲。其中有62席的ECR副主席Anna Fotyga-Biuro Poselskie,譴責大搜捕、促請歐盟制裁港官,亦要求就《歐中投資協議》展開人權風險評估,尤其針對香港、新疆及西藏。
不過,歐中協定內容已獲得歐盟27個成員國的一致同意。羅冠聰說,歐洲的政治向來複雜,不同國家背後代表不同的利益,對中共也有不同研判,因此在歐洲做政治工作相對困難。但這並非「做或不做」的問題,而是「該怎麼做」的問題。
2;付國豪被襲案 3被告重判4年3個月至5年半
2019年香港機場反修例集會中,自稱是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的男記者付國豪被示威者包圍襲擊。3名被告早前被裁定襲擊及參與暴動等罪名,案件於1月8日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4年3個月至5年半。今次亦是反修例運動案件中,被判最重的刑期。
3被告為2男1女,分別20歲賴雲龍、23歲畢慧芬和29歲何家樂。均被裁定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另外,畢慧芬被裁定非法禁錮罪;賴雲龍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罪;何家樂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各被告的行為極具挑撥、武力及侵略性,即使懷疑付國豪的身份也不能訴諸暴力。法官同意3人雖並非領導者,也無使用致命武器,但被告賴雲龍以旗桿襲擊事主及阻礙人道救援,行為十分惡劣。其餘兩名被告無證據顯示曾襲擊事主,只是角色有所不同,強調判刑時不會考慮政治因素。無論個人理念有多崇高,若使用暴力道理都會變成歪理。
自由亞洲報導指,事發當天,有人發現付國豪家住北京國安部第四局宿舍,故懷疑付國豪是國安人員。有網民在瀏覽示威者非法曝光付國豪的身份證件及信用卡後,懷疑其有雙重身份。據前中國記者溫雲超Twitter說,付國豪同時使用兩個不同的姓名,除非其擁有國安人員等特殊身份,認為付國豪是受指派進入香港執行特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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