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0年12月23日】(本臺記者詹妮綜合報導)瀋陽法輪功學員蘭立華,因送含有法輪功真相內容的檯曆遭綁架和枉法判刑,獄中遭受殘酷迫害,於2020年4月21日在遼寧瀋陽女子監獄含冤離世。家屬上訴控告該監獄害死蘭立華,要求追責,至今無果。12月16日,在家屬拒絕火化的情況下,獄方強行將蘭立華的遺體火化。
據明慧網報導,2018年11月6日,蘭立華到市場買菜,將隨身攜帶的法輪功真相的新年檯曆送給一位賣菜的老者,遭瀋陽市蘇家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宋正和等人綁架。
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後,蘭立華遭灌食、”上大掛”等迫害,她左側的乳房出現一個雞蛋大的腫塊,經診斷為乳腺癌。蘭立華本人和家屬要求回家治療,卻遭到看守所的百般刁難和拒絕。
2019年5月6日,蘭立華被枉判3年10個月。同年9月26日,蘭立華被轉至遼寧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身體虛弱的她被迫害得又染上了”乙型肝炎”,生命垂危。最終在沒有任何搶救措施的情況下,於2020年4月21日含冤離世,年僅49歲。
本來身體健康的蘭立華,如今卻躺在了殯儀館裡,其丈夫和親屬非常憤怒,他們拒絕簽字火化,堅持上訴追責。
5月5日,蘭立華丈夫寫了4份控告信,分別以本人簽收的快件方式寄給遼寧省法院、檢察院、監獄管理局、監獄。
5月7日 ,除了監獄管理局拒收外,家屬從其它部門均收到回復。
5月12日,遼寧省法院回信說,”該控告信已轉給瀋陽市檢察院。”
5月30日,蘭立華丈夫收到瀋陽市城郊檢察院的受理通知。
7月23日,瀋陽市城郊檢察院答復:”經調查,未發現遼寧省女子監獄有收監保外的違法行為。”
10月5日,蘭立華丈夫請了一名律師,到遼寧省中級法院起訴、控告遼寧省女子監獄,要求追責索賠,至今沒有結果。
12月13日,遼寧女子監獄通知蘭立華丈夫,不用家屬簽字同意,12月16日強行火化遺體,問要不要骨灰……
蘭立華家屬表示,即使遺體被強行火化,也要控告索賠,為蘭立華討回公道。
蘭立華曾於2015年6月因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蘇家屯區法院非法判刑14個月,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仍不放人,直到2016年8月25日冤刑期滿纔回家。
自1999年7月以來,遼寧省女子監獄積極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政策,使用陰毒手段摧殘過數以千計的法輪功學員,其中至少有45名學員被迫害致死。
責任編輯:辛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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