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權益組織“民生觀察”網站11月8日發佈消息,湖北維權人士何斌、徐彩虹夫婦日前寄出行政訴起訴書,向中共國務院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克強和人大常委會及其法定代表人慄戰書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其依法履職。
起訴書指,原告夫妻因遭遇不公,多年維權,又因舉報違法被公權力打擊報復,其商業活動也遭到種種刁難和侵害。問題先後訴諸多個部門,卻長年不得解決,反而遭受更多的打擊報復。
如身份被“標識”,出行、住宿、臨檢等均被“報警”,區別對待;自由活動被限制,生活隱私被侵犯,天安門等各大景點和所謂“敏感地帶”不許踏入或接近;註冊商標增補項目被刁難;敏感日期不許隨便走動、必須接受監控;個人信息未經明示及本人同意被採集並遭濫用,原告曾在長安街遠端正常騎行及中關村大街購物行走均被“人臉識別”後遭警察攔截和包抄圍堵,被帶到派出所“盤查”數小時和長時間當街留置盤查造成路人頻繁側目;在京住所被警察頻繁滋擾甚至撬門驅趕;在前門做生意期間,店面遭攝像頭監控等等。
起訴書指,實施以上種種侵權行爲的執行者都聲稱:是依據各種“有關規定”執行的,而以上各種隨意侵犯人權的行爲明顯違憲。多年來維權上訪者遭受同類侵權行爲屬於普遍現象。
原告認爲:如此長時間、大範圍、多部門、多類型、針對性強,受害者極多的各種違憲侵權“意見”、“規定”如此無拘無束,被告卻不履行其監督、糾正的職責,因而對由此造成的傷害、損失負有責任。
原告要求,對其所遭受的傷害、損失賠償九千萬元人民幣,並通過媒體聲明,消除對原告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
上月,“民生觀察”曾經披露,李克強被施克華等56名上海市浦東新區的失地農民告上法庭,要求受理相關複議裁定申請,並對當事人作出賠償。
有分析指,在中共體制之下,各級官員無需對民衆負責,公權力不受民間監督約束,那麼官官相護、官商勾結、欺壓民衆也就成了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