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0年11月9日】(本臺記者韓梅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最近提起一樁訴訟,顯示中共在海外對”紅通”人員的威脅與騷擾已經引起外國政府的關注。
據美國之音,美國司法部在長達43頁的起訴書指,8個被告涉嫌在2016-2019期間為中共政府工作,跟蹤、恐嚇、威脅一位”紅通”人員及其家屬,以迫使其回國接受調查。
報道並”紅通”觀察人士指,美國大約在7、8年前注意到,中共在美國境內采用非法手段,威脅、逼迫美國公民或是合法居民非自願回到中國,這種境外執法事件近年來愈發增多,不但嚴重侵犯了”紅通”人員及其家屬的人權,同時也踐踏了美國的法律。
人權觀察曾多次報道中共騷擾中國國內”紅通”家屬的問題。早在2018年,該組織就曾通過對五名”紅色通告”人員訪談發現,中共對他們留在國內的家屬實施各種形式的連坐處罰,並逼迫家屬前往紅通人員所在的國家,去勸說他們返回中國。
人權觀察在報道中使用了化名指,商人梁建國透露,”警察向我家人說,政府可以對紅通人員家屬采取’任何管控措施’,我一天不回國,他們就一天不能過上正常生活”;湖北武漢商人李鋼說,他79歲的母親因為持續被騷擾而產生精神錯亂跡象,”當局三天兩頭上門找人。去年底,我媽媽中風住院。…我兄弟告訴我,媽媽已經瘋了。她常自言自語,念叨著’鋼鋼,快回家吧。不會有事的,只要你把錢的事情解決。'”
美國之音最新的報道再引述人權觀察中國部研究員王亞秋指,中共對”紅通”人員和家屬的騷擾,不僅存在違法行為,更是嚴重違反人權,比如沒有任何法律文件肆意逮捕或是傳喚紅通家屬,凍結相關家屬的個人財產,禁止其家屬和親戚出國,以及酷刑等等。
被中共列上的”紅通”榜的人成分複雜,既有涉嫌貪腐的中共官員商人,也有因維權被中共當局打擊報復的民主人士。
紐約律師高光俊特別指出,中共說的”紅色通緝令”是一種容易讓人誤解的說法,準確的說法應該是 “紅色通知”(Red Notice),它是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之間互通信息互相協作的一種”國際通報”,分為紅色、藍色、綠色、黃色和黑色五種;中方所說的”紅色通緝令”指的是”紅色通報”,它本身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對成員國沒有強制緝拿要求,只是要求各國協助緝拿,查不查在於各國自身的法律。
高光俊律師說,美國司法部指出,在美國不能用”紅色通知”來指控或是逮捕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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