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由亞洲電臺和《蘋果日報》報導,12名港人現被刑事拘留在鹽田看守所,按照一般情況,從刑事拘留到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捕,最長期限爲37天。若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通知後放人。
受其中一人家屬委託的中國大陸律師盧思位,近日兩次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見面,上週五更一等就等了3個小時,當局卻以盧思位沒有“公證書”,“不能覈實委託人”爲由拒絕。
與大陸不少政治案件一樣,盧律幾經爭取和投訴都被拒絕。且他返回四川就收到一通來自當地司法局的來電,要求他就這宗代理案件備案。
他就,“說白了,他們(當局)覺得這個案子重大敏感”。
盧思位稱,當局對備案實際上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實際在管理體系裏面也沒有這個東西,都是他們後面搞出來的”。而一般涉及大量老百姓維權、或掃黑除惡、重大敏感案件都要備案,“而重大敏感實際上他們也沒有明確的定義,說白了,他覺得這個案子重大、敏感。我也覺得無所謂,要備就備吧!”
盧說,這不是什麼重大敏感案子,就是個普通的刑事案”。有律師則指出,備案一般是方便當局掌握案件進程,以及隨時控制律師,和給辦案律師心理壓力。
據瞭解,亦有其他律師收到司法局的聯絡,
另一律師範標文上週也攜帶其中一名港人的家屬委託書申請會見,同樣徒勞無功。
範標文說:”其實我也不太清楚爲什麼會有這樣的要求。我也是看到外面的信息,估計跟香港國安法實施有關係,是否涉及到香港國安法所謂的罪名,也許是因爲這個原因吧。“
盧思位律師受訪還表示,一直認爲案件案情簡單,沒想到會被五毛圍攻,但他想在微博反駁都因審查而做不到,“他們可以隨便辱罵我,我要回覆卻發不出去,真是沒辦法,說起都是一把淚”。
對於被大量五毛圍攻,盧思位稱此前接過其他更加敏感的案件,都沒有碰到這種情況。他說,“他們可以隨便說這個律師跟港獨勾結、這個律師是騙子,對我來講就是笑話,但是你要回覆他的時候,我都沒有辦法回覆。哎,真是沒辦法,說起都是一把淚!”
“如果是普通老百姓罵人,可能警察就會說他們是尋釁滋事,因爲這是沒有證據的(在罵人騙子)”。
他慨嘆,“這就是中國的現狀”。
47歲的盧思位爲四川律師,曾代理過成都“八九六四”酒案,曾因廣西律師陳家鴻“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而受到四川司法當局和律師協會打壓和處分。
律師盧思位昨天下午在微博連發3帖,其中一個是前法官盧濤轉發他的公開迴應。
盧思位微博迴應全文:
說老實話,很久不來微博了!今天一位朋友告訴我,有大量的人在網上罵我,我上來一看,還真熱鬧!那就說幾點吧:第一,我接受了委託,爲一名香港居民涉嫌偷越國(邊)境罪辯護,上週五去深圳鹽田看守所會見無果!第二,那些辱罵我的陰溝裏的老鼠,老實說,我覺得你們很可憐,也很可悲,我真希望你們能在自己的世界裏平平安安地度過一生,免得你們突然覺得生活原來有如此之大的反差!那些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敢公佈,爲了一點可憐的狗糧,朝着素不相識的人狂吠的“五毛”,希望你們對熱點事件繼續發聲,我很樂於聽到你們的表達!第三,所有的回覆、評論我已經取證,微博會提供你們的身份訊息,不管個人還是組織,如果有必要,我們可以在法庭上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