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0年6月29日】(本台記者宇寧綜合編譯)國際社會一直譴責華爲對歐美的網絡安全構成威脅,而華爲由於違反了歐盟隱私權法,將歐盟公民的信息帶出歐盟並送入中共國再次成爲歐盟關注的中心。華爲由於違反歐盟隱私權法將一位前任經理個人數據送至華爲在中國大陸的總部而被起訴並敗訴,目前這位經理再次上訴索賠。分析人士認爲,此案涉及華爲是否將敏感的隱私數據交給了中共情報機構和中共國家監控機構,以及歐盟未來對華爲的態度問題。
據政治週刊報導,在類似於華爲、騰訊、阿里巴巴和Tiktok這類中國公司在歐洲市場的擴張,而歐盟又缺乏對這些公司的隱私標準的嚴格審查的情況下,很多人擔憂,歐盟的法律可能未很好地保護歐洲人的隱私權。
德國杜塞爾多夫的法庭發現,華爲已經通過其“標準合同條款”( standard contractual clauses)將該公司一位前經理的個人數據送至華爲在中國大陸的總部,該法庭於3月5日裁決,由於華爲拒絕根據這位前任經理的要求,允許他瞭解該公司掌握的其個人數據,因此華爲違反了歐盟隱私法,華爲必須爲這位經理提供他們保留的他的數據,並解釋他們保留這些信息的目的。法庭還由於華爲未在法庭定下的最後期限對此案做出回覆,對華爲處以5000歐元的罰款。
報導表示,這位華爲前經理在2010年初至2018年在該公司供職,2018年5月,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RP)生效後,他就據此法律問詢華爲都掌握了哪些自己的個人隱私,因爲這是這款法律授予僱員的權利。他說:“因爲這是一家中國的公司,我最好弄清楚他們都用我的數據做了些什麼。 ”
由於華爲對他的請求未做出回覆,他於2018年11月將華爲告上法庭,要求華爲對此做出答覆。華爲在法庭上辯稱,該公司刪除了關於這位前經理的大多數數據。
這位華爲前任經理說:“我只是在問他們,他們留下了我那些個人信息,刪去了哪些個人信息,什麼時候刪去的那些信息以及他們目前還保留着我哪些信息。”
這位前任經理已經對此案提出上訴,他現在在尋求經濟賠償,並希望更詳細地瞭解華爲是如何處理他的數據的。雙方目前在爲法庭的上訴程序做準備。
報導表示,華爲詳細的隱私權政策及其針對消費產品的最終用戶許可協議顯示,華爲公司允許收集使用其服務和設備的用戶的私人信息,或從其他公司購買數據,並將這些數據用於商業用途或根據法律要求運用。
而中共於2017年公佈的情報法聲稱,中國的公司有義務依法支持、配合和協助中共的情報機構,並對中共情報機構的所有行動進行保密;而且中共的網絡安全法也有類似條款。華爲剛剛開始佔領市場份額時中共就通過了這些法令。
歐盟於2018年開始關注5G網絡安全問題。歐盟很多官員還指出,中共的很多電子產品留有“後門”,中共可以通過這些“後門”竊取用戶隱私,調查已經發現,中共的電子商務巨頭和電子云公司阿里巴巴,視頻共享平臺TikTok 的母公司ByteDance 和中共的軟件製造商騰訊公司和華爲一樣,都會將用戶的資訊送出歐洲,送回中國大陸。
歐盟委員會官員表示, 雖然中共的這些公司的“標準合同條款”都承認會“承擔責任”,但是其實際卻未受到任何歐盟數據保護機構的檢查或審計。
報導表示,歐盟委員會正在審查這款“標準合同條款”機制,而且歐洲最高法院將於7月中旬裁定,該機制是否能夠保護歐洲人海外數據的安全, 一旦該庭法官發現此條款不符合歐盟規則,他們可能會完全廢除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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