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在昨天發佈的新聞稿中指出,專門負責美國重大國際資料傳輸計劃審查、又稱「電信團隊」(Team Telecom)的跨聯邦機關「通訊服務業外國參與審查委員會」(The Committee for the Assessment of Foreign Particip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 Sector),今天向聯邦傳播委員會(FCC)建議,否決「太平洋光纖網路」(Pacific Light Cable Network)連結香港的申請案。並進一步建議批准連接美國與臺灣、菲律賓的海底電纜申請,
新聞稿中提到,此建議乃基於對國家安全的擔憂,因爲「太平洋光纖網路」的投資方雖是在香港註冊的企業,但實際卻是中國電信服務商鵬博士電信傳媒集團(Dr. Peng Telecom & Media Group)旗下的子公司。
而Alphabet Inc經營美國連接到臺灣之間海底電纜的電信團隊,主要由谷歌(Google)與臉書(Facebook)子公司分別擁有與控制,中共並不具所有權。
實際上,FCC在4月8日時便曾批准谷歌的臨時授權(STA)申請,給予連接美國與臺灣的部分太平洋光纖網路商業經營6個月。美國司法部當時也聲明,若批准美國與香港間的直接電纜連線將嚴重危及美方國安與執法利益,評估將會產生「重大風險」。
司法部在聲明中還指出,海底電纜若連結香港,將使北京政府得以收集來自美國的數據。北京政府最近強推「港版國安法」,香港自治形同被取消,因此很可能允許中共情報局與國安部門在香港公開活動,這將加深美國對國安備受威脅的擔憂。
據報導,Alphabet Inc旗下Google同意經營建設美國連接加州到臺灣之間長約1萬2875公里 的高速光纖網路。Google和Facebook公司也願意協助支付目前已經竣工的電纜鋪設費用。
Google在先前也對監管機關表示,Google「迫切需要滿足美國與臺灣之間的內部容量需求,特別是要將Google在臺灣的資料中心與在美國的資料中心連結,並服務整個亞太地區用戶」。
華爾街日報報導,全球海底約有380條運作中的光纖電纜,承載95%左右的洲際語音及數據傳輸,構成網路的基礎,對多數國家經濟及國安來說極爲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