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長及警員泄露謀殺案機密收酬金被判監禁
2;選舉處遺失電腦接投訴2千宗
私隱署稱無收市民損失
3;陳浩天選舉呈請敗訴 梁家傑:周庭若呈請勝算高
1;警長及警員泄露謀殺案機密收酬金被判監禁
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將一宗4年前的謀殺案機密資料透露給一名鋼鐵工程商人,並協助案中疑犯應對警方調查,以換取款項達60萬元。早前三人經審訊後,被控串謀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案件於周三(14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2年3個月至3年。
三名被告包括為50歲警署警長葉國良 、47歲警員李潤福以及46歲鋼鐵工程商人洪偉明。法官在判刑時,斥兩警的行為打擊警方發放資訊系統,並嚴重違反警員職責。指被告警員李潤福為案中主腦,牽涉資訊及收取11萬報酬, 刑責最重, 故判囚3年;而警署警長葉國良同樣是嚴重違反職務而泄露資訊,被判監2年半;至於第三被告商人洪偉明,在案中雖收取最多金錢利益,但罪責不及首、次被告高,判入獄2年3個月。
案情指,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期間,廉政公署透過在監聽車的錄音及各被告的通訊紀錄,揭發時任警署警長葉國良獲得案中疑犯及被通緝人士的資料後,由警員李潤福通知商人洪偉明,再收取豐厚報酬。3人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2;選舉處遺失電腦接投訴2千宗
私隱署稱無收市民損失
2017年的立法會選舉,選舉事務處的兩部存擁逾370萬名選民的手提電腦失竊,有關事件涉及的個人資料數量頗大,引起公眾廣泛關注。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早前在立法會提交2017年度工作報告,指出接獲共有近2000宗的投訴。周二,私隱專員黃繼兒周立法會上表示,失竊事件中並無市民懷疑遭受損失而向公署求助。
私隱專員黃繼兒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指,去年私隱署接獲約三千五百宗投訴,當中一千八百多宗投訴與選舉事務處遺失載有選民資料的電腦有關,但涉及實際損失的個案只占單位數,因為大部分投訴人都難以證明有何實際損失。
有議員認為,參選人在報名時會填寫不少個人資料,當中包括個人住址,但政府會將參選人的住址向外界公開,擔心會對參選人構成一定風險。議員陳志全就指,不少政治組織在集市民資料時,未必簽署同意聲明,建議私隱公署應就此提高教育。
3;陳浩天選舉呈請敗訴 梁家傑:周庭若呈請勝算高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於2016年立法會參選時,因拒簽確認書被選舉主任指提倡港獨遭拒選,他不服向法庭提選舉呈請,在2月13日被裁定敗訴。資深大律師兼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表示,法庭指判詞列明選舉主任要給予參選人辯解機會,認為若被DQ的香港眾志周庭提出選舉呈請,勝算很高。
港媒立場新聞報導,梁家傑引述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的判詞指出,若參選人了簽署了確認書,即成強力的證據,證明該人會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若選舉主任有強而有力的理據作反證,亦要給予參選人辯解的機會。他指周庭是簽署了確認書,卻不獲邀請作出辯解。因此他認為周庭若提出選舉呈請,其勝算很高。周庭是因為與香港眾志有政治聯系,而眾志曾主張「民主自決」而被取消參選資格。梁家傑認為這並不能算是區法官所指的「強而有力反證」,只是在「搞株連」,未能達到舉證責任。梁家傑又認為即使陳浩天提出上訴,上訴庭都不會推翻要求給予參選人辯解機會的這一點,因為這涉及程序公義及自然公義,周庭今次不獲邀請作辯解,是怎樣都講不通。
責編:李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