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秘撈”醜聞,陳章明11日早約9時履任新職時一度辯稱,鄭修讀的課程由嶺大小區學院與太歷合作,他已向嶺大小區學院作申報,並說TSU工作無收取薪金。
不過,嶺大當日晚7時半回復,指嶺大以及嶺大小區學院,與TSU一直以來沒有任何合作關系。
約2小時後,平等機會委員會出稿,改口承認陳章明有參與“秘撈”,“國力書院曾廣邀嶺南大學的學者,擔任研究生的論文導師”。
此後,在記者再三追問下,陳章明在深夜經平機會再改口承認,曾收取香港管理專業協會一次性港幣8,000元作為指導論文費。
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對於陳章明的做法及響應感驚訝,“前後一日唔夠24小時,有冇申報都講到唔清唔楚,第一日返工就令公眾對佢失去信心,佢應該盡快考慮辭職。”
編譯:汪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