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2年11月2日】(本台記者詹妮綜合報導)據中共官媒報導,原中宣部副部長、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河南省省委書記徐光春於2022年10月21日,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東院區死亡,年77歲。他是栽贓、陷害法輪功,製造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等偽案的主要責任人。
徐光春曾任《光明日報》社副總編、高級記者、總編,中宣部副部長、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河南省委書記、河南省人大主任、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
徐光春在1996年就開始迫害法輪功,他在擔任中宣部副部長期間,趁負責氣功的副部長出國一個多月之際,召集十個中央大報總編開會,要《光明日報》刊登詆毀法輪功的文章,並要其它各大報轉載。隨後,中宣部管轄的新聞出版署向全國各省市新聞出版局下發內部文件,以「宣揚迷信」為由,禁止出版發行《轉法輪》、《法輪功》等法輪功書籍。
徐光春這麼做,違反了胡耀邦制定的「三不」政策(對氣功和特異功能「不干涉、不宣傳、不打棍子」),實際上他是想通過打擊法輪功撈取政治資本,當時就想給法輪功扣上「初級簡陋邪教」的帽子。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氏集團開始鎮壓法輪功,徐光春馬上公開響應,表示“反法輪功”是“中國新聞界的四大宣傳戰役之一”。10月27日,徐光春在部份報紙總編座談會上宣稱,要把「揭批法輪功」作為「一系列重大宣傳戰役」之一。
2000年,在他擔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期間,炮製、出台了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案」、「北京精神病患者傅怡彬殺人案」、「浙江毒殺乞丐案」等栽贓法輪功的事件,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對這些已經被證實造假的中共污衊法輪功的迫害事例,徐光春罪責難逃。
據不完全統計,在徐光春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期間,主導製作污衊法輪功的電視劇、電影、戲劇、小品、相聲等,在中央電視台及地方電視台播出的至少有44部。
徐光春2004年到2009年擔任中共河南省委書記,在他上任的第一天,就在電視上誣蔑法輪功,並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他任職期間,至少有9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徐光春積極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累累,先後二次被海外法輪功學員起訴。
2005年7月,徐光春以河南省委書記身份率團出訪美國,在舊金山被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起訴。接到訴狀後,徐光春匆匆結束行程,逃回國內。
2009年12月15日,徐光春以河南省人大主任身份率團訪台,台灣法輪大法學會以「殘害人群罪條例」向台灣高等法院遞狀控告。當天傍晚,法輪功學員就將高等法院檢察署受理之副本影印本親自遞送給正在台北參訪的徐光春。當得知自己因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在台灣被控告後,徐光春大驚失色,趕緊上車,倉惶離去。
「天安門自焚」偽案主要責任人、原中宣部副部長徐光春喪命(圖片來源:gettyimages)
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為了個人的既得利益,曾經昧著良心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都將面臨可怕的惡報。因為迫害修煉人的罪業真的是太大了,甚至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為了自己的未來,也為了子子孫孫的未來,請放下屠刀,做出正確的選擇吧!
(本文根據明慧網文章《原中宣部副部長徐光春喪命》編輯整理)
責任編輯:辛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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