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濟新聞27日報導,爲了威懾北京,日本政府準備打破在和平憲法下堅持數十年的原則,允許向印度、澳洲、美國、英國等12個國家出口戰機、導彈和其他武器。相關規定可能在明年3月完成修改。
報道稱,日本政府準備進一步放寬武器出口,出口對象除了「四方安全對話」中另外三國印度、澳洲與美國,還有亞洲的越南、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與菲律賓,以及歐洲的英國、德國、法國與義大利共12個國家。
此政策將允許對這些國家出口戰機、導彈和其他武器,而其他未與日本簽署安全協議的國家,也能購買防彈背心、頭盔等。烏克蘭近期已獲日本贈送這類敏感性較低的軍事裝備。
報道指出,放寬對美國、歐洲及東南亞的武器出口,將進一步提升日本的軍事影響力、增強對中共的嚇阻能力,並擴大市場,讓日本的國防工業獲得更多收入,也能藉增加產量降低自衛隊採購軍事裝備的成本。
武器出口放寬政策預計納入日本政府的經濟與財政改革,將在6月定案,可能在明年3月完成。屆時日本對外出口的防禦設備將不再僅限於救難警戒等目的,而可擴及攻擊裝備。
日本1967年制定「武器出口三原則」,聲明在該國的和平憲法下,全面禁止武器出口;不過,不過,2014年放寬了禁止出口防禦設備的規定,除同意日本與其他國家共同研發武器外,也開放軍事裝備出口,不過限制十分嚴格,僅認同救難、運輸、警戒、監視、掃雷等5種用途的裝備出口。直到2020年才成功向菲律賓出口防空雷達。
另外,日本正計畫與英美研發下一代戰機與中程防空飛彈,東南亞國家對低價戰機有需求,美歐也在向該區推銷,以免中國製戰機搶佔該市場。